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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黑龙江清洁能源并网装机将达35.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14:35:3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63


  近日,黑龙江发改委发布最新数据。作为煤电大省的黑龙江将推动实施能源替代战略,加大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力度,增加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保证清洁能源安全可靠消纳,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型。到2020年,电能替代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清洁能源并网装机占比达到35.7%。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一直以来,作为煤炭输出省份的黑龙江,能源消费结构主要依靠煤炭,燃煤成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等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优化电源结构,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近年,黑龙江省积极推动能源消费方式转型,大力提升清洁能源的上网比重,满足节能减排、绿色发展需求。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679.3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24.4%。其中,风电装机容量561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20.2%,占比处在全国前列;水电装机容量101.7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3.7%;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6.6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0.6%。

  2016年6月21日,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对“近年来东北地区出现的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电力消纳及系统调峰困难,因为气候条件、燃煤供暖、秸秆燃烧等因素影响出现的持续性严重雾霾现象”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文件,未来5年内,东北地区新增清洁能源外送总量8.6GW,取消、暂停煤电11.07GW。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在党中央的关怀下,2016年东北地区光伏发电产业走上快速发展道路,截止2017年1季度,吉林省累计光伏装机620MW(地面520MW,分布式100MW)、黑龙江180MW(地面120MW,分布式60MW)、辽宁省560MW(地面390MW,分布式170MW)。合计1.36GW(地面390MW,分布式170MW)。

  2017年东北各级政府紧紧抓住国家绿色发展脉搏,积极落实中央对东北光伏指标倾斜的政策导向,布局申报8个光伏领跑者基地和1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光伏基地总规划容量为14.5GW。其中,辽宁省0.5GW。黑龙江4.1GW。吉林省7.9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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