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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地的两难困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9 12:10: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3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这两条红线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地方和企业节能减排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在对这两个指标监管的工作中,依然存在盲区。”5月8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督查干部张国平在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活动中对本报记者表示。据他介绍,这种盲区在全国很多省份都存在,最有代表性的“盲点”就是有些企业根本没有纳入污染企业环境统计大名单,督查部门根本不知道还存在这些企业,监管无从谈起。“地方环保部门存在包庇地方污染企业的现象,动机在于害怕超越该地区总量控制红线。”张国平对记者说。增量为什么控制不住?张国平对记者表示了他的无奈,尽管他一年365天中有180天左右都在企业的督查现场,十分疲惫,但是仍然无法掌握所有的污染企业信息,地方环保部门对督查干部的故意隐瞒让他感到很气愤也很苦恼,有时候他不得不通过谷歌地图放大再放大的方式去寻找那些没在大名单里的烟囱。“在督查过程中,有一个案例让我印象最深刻,当时地方上一位环保局副局长陪同我们去一家热电企业督查,由于这家企业减排效果不是很理想,这位局长感觉脸上很没面子,赶紧补充说当地某某企业做得很好,结果我一查大名单,根本就没有这家企业。”张国平说。在接下来的进一步调查中,张国平惊奇地发现,这家热电厂根本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就开工建设,而且现在已经投产,发电甚至都已经上网了。安徽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并指出了问题的另外一面。该负责人表示,以安徽为例,从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情况来看,通过能评审查预计可实现源头节约控制新增能源消费10%以上,这将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并不理想,虽然现在有《节约能源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双项约束,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后评价环节缺乏法律层面依据,监管不到位,难以保证能评审查意见的落实,部分项目单位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工艺和用能设备,造成一定程度上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虽然新的《环保法》已经出台了,但是我们感觉在执法过程中,还是缺法律依据,缺执法手段。”安徽省环保厅总量处调研员张玉潭向记者坦言道。结构为什么难以优化?除了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的增量不好控制,结构性调整也面临着很多难题。据安徽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特别是淮河流域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加之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增用能项目较多,工业和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较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淮河的干支流覆盖淮北、亳州、宿州、合肥等9个城市,这些城市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而且是全国重要的能源输出基地。比如安徽沿淮地区近年来发电能力增长很快,目前全省拿到路条的火电项目总装机1382万千瓦,其中有三分之二分布在沿淮地区。2013年全省新建成火电机组脱硝设施23台,新增脱硝机组容量1075.5万千瓦,全省脱硝机组装机容量比例由2012年的42%提高到70.5%。而沿淮流域的脱硝机组就有20台共计1046万千瓦,占全省的46.8%。虽然9个城市于去年2月底已全面实行了脱硝电价,但是由于一些企业效益欠佳,资金筹措困难,减排特别是脱硫脱硝设施难以及时到位。为鼓励燃煤电厂脱硝的积极性,安徽在发电计划分配上向脱硝机组倾斜,2013年新增发电量几乎全部优先分配给脱硝机组。在优化能源结构进程中,新能源仍然是沿淮地区难以突破的短板。尽管安徽全部4个风电项目皆在淮河流域,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中也有6个在淮河流域,但年发电量却只有7.2亿千瓦时和3.5亿千瓦时。“今年全省计划完成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压力很大。”安徽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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