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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水凸显“与水争地” 海绵城市能否为水城“治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09:32: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76


刘树坤认为,政府应该在灾害管理方面承担起责任来,“尤其是国土部门,现在是重开发利用,轻风险管理,未来国土部门一定要承担起灾害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

在他看来,国家需要建立一套“国土风险管理体制”:首先要摸清“家里”,哪些土地是适合开发的,哪些不适合开发,要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向社会公众告知,哪些土地存在灾害风险;第三是在新建开发区时设法规避这些风险区域;第四,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规避,就要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将风险发生时产生的损失降到最小;第五,要有风险分散机制,国外有洪水保险制度,而国内目前开展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还不多。

“在国外,如果一家企业位于灾害的高风险地带,去银行贷款时就会遇到麻烦,保险公司也有可能拒绝为它保险,但这些制度中国目前都没有。”刘树坤说。

“海绵城市”的落实需要时间

在王家卓看来,选址合适的开发如同“基因好”,不容易得病。而那些选址不好的,已经“得了病的”,就需要“动手术”,用海绵城市的理念来治病。

“不该填的湖已经填了,怎么办?只有加强建设和管理,灌渠系统该提标的提标,该改造的改造;加强排涝系统建设,一旦遇到强降雨,让泵站能够应对,保持排水系统通畅;此外还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王家卓说,“核心是地下管网,要上工程,该改造的改造。”

近年来,国家已经在一些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工作。不过,经历了去年的武汉大水和今年的长沙大水,部分公众开始质疑海绵城市的效果,是否能像宣传的那样“让城市告别看海”?

在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看来,海绵城市对城市排涝的贡献应该是“慢工出细活”,类似于中医调理亚健康疾病,它是治本之策。但是在短期雨量较大的时候,还是得依靠排涝这样的治标之策。此前一些媒体对海绵城市的宣传也有夸大之嫌。

王家卓同样认为,海绵城市的落实需要时间,不可能短期内把所有问题都扭转。以武汉为例,虽然是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但试点面积只有120平方公里,而武汉市的城区面积是600平方公里,即使试点都建好了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通过几次大水,我们要观察的是海绵城市是否对城市内涝问题有所改善,方向是否正确。”王家卓表示,“武汉和长沙的例子恰恰说明了当前继续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长时间投入,我们的历史欠账有好几十年,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解决。”王家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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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理念 城市 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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