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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引导10类煤矿关闭退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14:30: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25


四川新闻网消息,近日,四川省政府同意并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2017年四川将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去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10类煤矿关闭退出。

根据《意见》要求,四川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和超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的企业。化解煤炭产能1300万吨,重点引导属于落后产能的小煤矿、生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等10类小煤矿关闭退出。

5月22日召开的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称,今年四川省将关闭退出煤矿100处,化解煤炭产能约1300万吨。

四川省政府2016年印发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

按照《意见》,四川省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资金及综合政策措施,引导一批资源条件较差、灾害重、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亏损严重的小煤矿有序关闭退出,减少生产能力。

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重点引导落后小煤矿,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不含)的煤矿,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且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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