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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购电环保门槛引争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2 10:10: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46


电力体制改革再出新动向。

继多个省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推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安徽试点工程近日也正式上线运行。在该平台运营当日安徽全省共有神皖集团、皖能铜陵、华电芜湖等18家发电企业,铜陵有色、马钢股份等5家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开展了直接交易,共计成交52亿千瓦时,平均降价为26.3元/千瓦时。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对于直购电最终的价格是双方协商之后的价格,交易平台则提供了一个竞争的环境,所得出的价格是发电企业“较量”之后的结果。但由于国内输配电价没有统一的标准,电力格局难以撼动,电改目前还处于各个省份自主试点的阶段。

“各自为政”的试点

据安徽省能源局的消息,在交易平台运行当日,满足大用户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所有18家发电企业与5家电力用户均积极参与了直接交易。发电企业申报电量约为用户申报电量的9倍。

“从安徽此次的成交成果不难看出,地方对于直购电的热情很高,在电力供应相对宽松的时期这种热情非常正常,在降电价方面也有很好的效果。与之前云南、内蒙古等地的电改试点最大的区别就是此次安徽的电力交易是所有符合接入条件的企业都进行了参与,并且得出的价格是竞争之后的结果。不是再像之前的很多地方由政府‘拉郎配’,拉上几家电厂为一些用电大户送电。”华能集团高级经济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表示。

从去年大用户直购电审批权下放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自然垄断领域改革以来,目前涉及电改的试点几乎“层出不穷”:云南、内蒙古的电价综合改革、广东的电力集中竞价试点以及近日安徽省的电力交易平台,再加上各省都积极推进的直购电试点,电改目前出现了多种路径。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的相关专家告诉笔者,目前这种各省“各自为政”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去年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审批权下放,符合物理条件的省份都几乎进行了尝试。比如此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就是由安徽能源局联系国家电网安徽电力促成的。

在安徽省推出电力交易平台之前,山东省也出台了《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该省每年拿出约占全省总电量2%的100亿千瓦时电量用于直接交易,交易电价、电量等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通过协商自主确定,然后委托电网企业输配至消费终端。

在用户的购电价格中,包含了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其中,只有直接交易成交电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其余的输配电价等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形成;居民用户、医院等无法参与直购电的群体利益如何保障;电网调度安全性、稳定性如何保障,这些条件尚未有解决方案时,试点就只能是试点。”能源专家周大地形象地将实施直购电后的电网比作为高速公路,现在各省都在抢上路,但现实却是这条路上的交通规则还不明确。

据统计,全国各省市参与直购电试点的电量占比基本都确定在2%这个比例左右。短期内,各自为政的试点仍难撼动现有的电力供应结构。

直购电应有门槛

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国家开展直购电改革之初,地方政府态度十分积极,特别是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中西部能源富集地区。当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这些地区电力消费普遍下滑,于是一些地方自行订立的直购电试点方案中,或者扩大了试点范围,或者借推行直购电的名义变相实行了优惠电价。

针对这一情况,此前原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十个省份的地方优惠电价进行了督察和清理,随后提出了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的规范性合同文本。

“但对于直购电的门槛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去年审批权下放之后,决定哪些企业参与直购电的权力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这个门槛就更不明确了。之前工信部出过关于直购电的要求,但仅限于电压等级等技术要求,相对现在治理雾霾、节能减排的大背景显然是滞后了。”上述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工信部曾于2009年4月发布了《关于工业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试点企业基本条件的规定包括: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土地利用、环境评价、节能评价等符合国家有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要求;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应在110千伏及以上等等。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规定太笼统,且缺少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对地方的约束十分有限。

现实也确实印证了这种看法。今年4月云南省公布了“将以‘水电铝’为突破口,推进直购电试点工作”的方向。云南铝业据此提出存量老政策、增量新政策,即120亿度的基本用电量按照原来的结算方式结算,2014年新增40亿度用电量用直购电政策。

按照云南铝业新提出的方案,40亿度电采用的直购电政策中电网输配电价已经基本明确,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云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25元(不含线损),其中,110千伏线路输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220千伏输电价为0.086元/千瓦时。

如果按照云南省主要水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0.3元左右,加上已获批复的每千瓦时0.125元的输配电价,再加上容量电价(基本电价)和线损,最终直购电销售侧电价有望大幅降低。而每度电降0.01元,电解铝每吨成本就降低130多元。

但事实上,电解铝早就产能过剩,资料显示,2013年,全国实际生产电解铝2194万吨,过剩率超过30%,产能过剩甚至超过了钢铁行业。

因此在受访中,周大地和张安华都认为,对于电力交易平台也好,直购电也好,国家都必须设定与时俱进、更为细致的准入条件,审批权下放并不等于监管权的丧失,否则大用户直购电只能成为助长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产能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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