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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已有233人污染环境涉罪 接近去年全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2 12:10: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98

入罪门槛降低非法排污3吨即涉罪山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政府的要求,17个市公安局已经建立食药环侦支队,有8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成立食药环侦机构,共有人员524人。据了解,全省去年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33起,是2012年的14.6倍,查处污染环境治安案件62起,是2012年的3.6倍。2013年之所以打击力度明显加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污染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比以往大大降低。据了解,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的14项认定标准。“根据这个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就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如果一个工厂非法排放一货车危险废水,那么这个工厂的负责人、货车司机和直接处理废水的人都会涉嫌犯罪。”该负责人说。案例一私设暗管偷排含铬工业废水当前,污染环境犯罪主要分为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和非法处置污染物。去年,企业非法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水共147起,占非法排放案件总数的89%。去年12月23日,济宁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兖州区公安局,将颜店镇一机件加工厂正在非法镀铬的生产场所查封,当场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梁某厚自2003年开办机件加工厂,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从事电镀(镀铬)加工业务。嫌犯为了节省成本,没有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将含铬黄绿色废水直接经私设的暗管排放至附近的小河中。经检测,私排污水中铬含量为11mg/L,超出国家限定的排放标准7倍多,给当地农田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危害。目前,2人已移诉至法院,3人被取保候审。案例二河北企业来山东偷倒废酸液去年,我省共查处非法倾倒有毒工业废液案件40起,倾倒冶炼工业固定废物11起。今年3月19日晚,犯罪嫌疑人梁某恒伙同吴某国驾驶一辆装载35吨废酸液的罐车,在老板李某的指示下,由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出发,行至临清市新华办事处胡里庄村地段。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带领下,3人将罐车内废酸液私自排放到临清市农业局种羊厂院内的大坑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当晚,临清市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巡查时,当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扣留车辆。据调查,废液来源是河北邯郸一家制造钢管的大型私企,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污水处理设施,而是以每吨180元的价格将废液交给李某处理。初步调查,李某安排罐车到临清偷排已有3次。鉴定费用高制约污染案定性尽管当前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已经成为重点工作,但依然有一些制约因素。“每一个污染环境犯罪的定性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检验、鉴定和损害评估,可是鉴定费用非常高,特别是损害评估费用甚至高达几十万元。”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我省仅有一家机构有环境污染鉴定资质,全国具有资质的机构也不多。“很多市办理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需要将相关的证据带到济南才能进行鉴定,而鉴定费用谁承担就成了问题。”该负责人称,现在正和相关部门协调,希望在这方面有所突破。私自修改数据干扰废气监控据了解,为了监控企业废气排放情况,环境部门给重点排污企业安置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一些企业竟然非法损毁、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私自修改监控数据,以此达标。”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10日,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此类案件6起,治安拘留违法人员8人,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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