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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 组交办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 (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17:15:55   来源:互联网  编辑:环境保护  浏览次数:786


截至12月5日,临汾市政府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信访问题199件,其中,来电146件、来信4件、省督察组明察暗访发现线索49件。目前已对145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查处反馈率为72.9%。累计问责65人,罚款金额63.7万元。现将18件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南侧大量堆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任何防尘措施问题。

处理情况:市环卫局对平阳房产公司和郭村村委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和行政执法决定,督促郭村村委会对堆积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立即全面覆盖控制扬尘。在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允许渣土车运行后,监督平阳房产公司和郭村村委会对垃圾全部进行清运。

市环卫局给予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源免职处理,给予南城夜班中队长王孟飞警告处分,责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王晓勇做出深刻检查。

2、尧都区尧庙镇、贾得乡、刘村镇、汾河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辖区存在露天焚烧树叶、秸秆问题。

处理情况:尧都区政府集中约谈了辖区存在露天焚烧问题的乡镇干部。同时,抽调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人员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进行巡查督查。在同一辖区,发现一次焚烧现象,给予监管人员警告处分;发现二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尧都区监察局给予尧庙镇人大主席纪晓勤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汾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吉旺行政警告处分。尧庙镇纪委给予大韩村党支部书记李艳民党内警告处分;汾河街道办事处纪委给予新西村党支部书记冯希杰和村委主任刘林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梁文喜党内警告处分,对南庄村村委主任赵峰进行约谈;贾得乡纪委给予靳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吕金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委主任候丰明进行诫勉谈话;刘村镇纪委给予南刘村党支部书记张全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堆村党支部书记张中平、涧上村村委主任杨海宁党内警告处分,对北刘村村委主任刘二虎进行诫勉谈话。

3、尧都区尧庙镇南延给水工程未按应急响应要求停止施工作业。

处理情况:尧都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监督建筑施工工地按应急响应要求及时停工,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全部绿网覆盖,彻底清理现场浮尘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

尧都区住建局给予质监站站长陈剑行政警告处分。

4、尧都区屯里镇昌吉物流公司使用原煤,锅炉冒黑烟;四通公寓对面胡同100米处废旧书本收购点燃用废旧塑料,烟囱冒黑烟;屯里镇北焦堡村委会锅炉房使用烟煤,冒黑烟现象严重。

处理情况:尧都区立即组织制止燃用原煤和废旧塑料冒黑烟行为。

区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屯里中队候平生、乡贤街中队李青霞行政警告处分;屯里镇党委给予北焦堡村党支部书记王三俊、村委主任芦明党内警告处分。

5、尧都区县底镇主街道沿线3家小储煤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原煤露天堆放。

处理情况:尧都区立即组织区煤炭局等部门对3家非法储煤场进行彻底取缔。

区监察局给予煤炭局党组成员、纠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志强行政警告处分;区煤炭局对纠察四中队队长徐斌行政记过处分;县底镇纪委给予县底村党支部书记刘红生、村委主任毕宝玲党内警告处分,对包村干部贾国英进行约谈。

6、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月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存在日均排放浓度超标现象,11月24-25日COD在线监测数据部分时段超标。

处理情况:尧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责令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尧都区监察局给予区环保局副局长赵希敏行政警告处分;区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汾河中队中队长董伟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汾河中队指导员杨泽虎、副中队长卫志敏行政记过处分;汾河街道办事处纪委对新东村党支部书记张伟红进行约谈。

7、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其生产区大门西侧洗煤矸石大量堆积,部分未苫盖,出入拉焦车辆无苫盖。

处理情况:针对“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问题,尧都区环保局进行立案处理,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处罚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调试工作,预计在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针对“生产区大门西侧洗煤矸石大量堆积”问题,尧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并督促彻底进行整改。

区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金殿中队中队长任晓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金殿中队指导员范年友行政记过处分;金殿镇纪委对录井村党支部书记辛忠科进行约谈。

8、刘村镇、贾得乡、段店乡、尧庙镇、屯里镇存在堆存散煤及部分经营户、居民户燃用散煤冒黑烟问题。

处理情况:尧都区已将九洲堡村、乔家庄村列入洁净焦配送范围,先按每户配送1吨洁净焦进行过渡。同时,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在洁净焦推广过程中,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洁净焦购买与使用,确保发放工作到位、全面覆盖。

尧都区监察局给予刘村镇副镇长姚鹏飞行政警告处分,区纪委对刘村镇沙桥村包村干部孙宝宝、刘村镇农科站站长王静、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刘村中队原非非进行诫勉谈话,对九洲堡村包村干部、乡农科站科员韩淑琴进行约谈;刘村镇纪委给予涧上村村委主任杨海宁党内警告处分,对沙桥村村委主任李敏进行约谈;段店乡纪委给予孟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王新春党内警告处分,对九洲堡村村委主任韩秀军诫勉谈话;贾得乡纪委对乡残联理事长李晓娟、乔家庄村支部书记李明祥进行约谈;尧庙镇纪委给予尧庙村支部书记马继先、村委主任乔天红党内警告处分;尧都区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屯里中队侯平生警告处分,对刘村中队王英森进行诫勉谈话。

9、山西鼎浩能源有限公司原煤堆场、精煤堆场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洗煤产生的大量矸石存于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置,矸石存在自燃现象。

处理情况:尧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处罚10万元。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开始进行整改,预计在12月20日完成精煤场地防风抑尘网建设,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矸石清理处置工作。

尧都区监察局给予区环保局副局长赵希敏行政警告处分;区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金殿中队中队长任晓伟行政警告处分;区环保局给予金殿中队指导员范年友行政记过处分;金殿镇纪委对金殿镇录井村党支部书记辛忠科进行约谈。

10、三家违法储煤企业(位于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欧环焦化有限公司南侧)存在燃煤露天堆存现象。其中,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拒绝督察组现场检查,性质恶劣。

处理情况:三家储煤企业原煤目前已全部清理。对“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拒绝督察组现场检查,性质恶劣,拒绝现场检查”问题,尧都区公安局已立案进行处理。

尧都区监察局给予区煤炭局党组成员、纠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志强行政警告处分,尧都区煤炭局给予纠察二中队队长乔保民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三家企业立即停产整顿,清理原煤。

11、大运高速土门收费站附近农田有多处焚烧秸秆火点;大运高速寄家村附近农田有多处焚烧秸秆火点。

处理情况:针对“大运高速土门收费站附近农田有多处焚烧秸秆火点”问题,尧都区纪委对土门镇党委副书记张晓峰进行诫勉谈话;土门镇纪委对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土门中队范麦生进行诫勉谈话;土门镇纪委对包村干部土门镇城建办主任张华进行诫勉谈话;土门镇纪委对网格监管人东羊村村委主任杨杰明进行约谈。

针对“大运高速寄家村附近农田有多处焚烧秸秆火点”的问题,刘村镇纪委对包片领导刘村镇组织委员李晨诫勉谈话,对网格监管人寄家庄支部书记卫妍雄进行约谈,对寄家庄村村委主任刁文生进行约谈。

12、洪洞县甘亭镇燃烧垃圾和树叶的情况严重,洪洞县尧天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燃烧树叶。

处理情况:甘亭镇立即采取行动,将镇区垃圾池全部更换为塑料垃圾桶,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时拉运。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露天焚烧现象。

洪洞县监察局对甘亭镇分管环保的镇领导关建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甘亭镇政府对尧天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燃烧树叶的门卫批评教育,责其写出深刻检查。

13、洪洞县振华建材厂(振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隧道窑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剂投入量低,脱硫塔腐蚀严重。

处理情况:洪洞县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10万元。11月29日,环保局复查发现,该公司隧道窑脱硫除尘设施已正常运行,目前已并联系维修人完成腐蚀脱硫塔的修复工作。

14、洪洞县桃林线沿线存在多家小煤场、小商户及居民燃烧散煤。

处理情况:洪洞县堤村乡政府立即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小煤场专项行动,要求手续齐全的煤场建立挡墙,煤堆不得高于挡墙并用绿色篷布完全遮盖;没有手续的煤场彻底取缔。预计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洪洞县纪检委对堤村乡副乡长曹华荣进行诫勉谈话。

15、襄汾县新城镇梁坡村露天焚烧秸秆问题。

处理情况:襄汾县新城镇立即组织灭火,进行掩埋处理。对包村干部王君进行诫勉谈话,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人梁坡村党支部书记赵中奎、村委会主任谭洪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故障,长期逃避监管。

处理情况:曲沃县环保局责令立恒焦化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20万元,并将该公司负责在线监控设施的直接责任人李东利移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同时,要求运营商毅诚科信科技公司严肃处理相关运维人员。11月30日,故障监控设施分析仪气室已更换,伴热管正在采购发货,已全部完成更换,恢复正常运行。

17、临汾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小麦研究所小区内露天焚烧垃圾问题。

处理情况:临汾经济开发区及时组织扑灭,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露天焚烧现象。

市小麦研究所对直接责任人郑立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8、环保部重污染天气专项督查发现临汾经济开发区华翔恒泰世家建筑工地A区、B区工地土石方未按要求停工,省环保督察组发现B区工地土方露天堆放无苫盖问题。

处理情况:临汾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停止了华翔恒泰世家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对土方和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

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焦锐、翟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临汾督察组举报电话:0357-2069124

举报信箱:山西省临汾市12369信箱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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