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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2季度严重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置整改反馈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17:22:10   来源:互联网  编辑:环境保护  浏览次数:429

黑龙江省2017年2季度严重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置整改反馈表
省份 序号 企业名称 超标率 本年度上榜季度 近一个月内超标天数 处置单位 处置文号 处置方式 整改进度 具体整改措施
黑龙江省 1 五大连池市污水处理厂 66.28% | 2 12 五大连池市环境保护局 五环处罚决定【2017】11号、12号、13号 行政处罚; 已处置 生化池PLC故障,程序损坏,导致出水水质超标。针对超标行为已下达行政处罚并收缴超标排污费。
黑龙江省 2 逊克县污水处理厂 80.00% | 1 | 2 18 逊克县环境保护局 逊县环罚【2017】5号,逊县环罚【2017】6号 行政处罚; 已复查 工艺有缺陷,现在滤料与曝气头、滤头都已超过使用期限。已报建设局和政府,已处理罚款。
黑龙江省 3 龙江县清龙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1.54% | 2 龙江县环境保护局 龙环连罚字[2017]001号 行政处罚; 已处置 工艺有缺陷,针对氨氮和总氮超排的问题制定专项的处理整改方案,针对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已下达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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