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018年2月,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调动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山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7个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督查内容: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江苏省:
督查时间: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围:徐州、南通和扬州市
督查内容: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川省:
督查时间: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为重点督查时间),为期10个月。
督查范围: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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