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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复山东东方华龙使用进口原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12:30:2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62


发改委网站24日消息,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龙)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

东方华龙应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淘汰自有180万吨/年炼油装置一套,淘汰福建新锦江特种油有限公司80万吨/年、辽宁省盘锦天禹石油焦化厂5万吨/年、20万吨/年炼油装置共三套。

使用进口原油后,东方华龙应按照现行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管理,并相应承担成品油市场保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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