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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家水、风电企业入围 为电力直接交易再添“生力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08:37:5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97


  电力直接交易再添“生力军”,将对工业企业享受用电成本降低带来更多便利!9月3日,重庆市经信委介绍,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水、风电企业,将新增准入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

  新的输配电价出台后,按照市政府同意将网内水电、火电锁定比例参与市场化交易精神,近期,部分水、风电企业申请准入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重庆市经信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对其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共有8家企业通过审查,并进入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拟准入新增水、风电企业名单。

  重庆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且均应符合相关条件——对发电企业而言,应为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满足火电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等条件。水电应为水库调节能力在季调节及以上,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

  对售电公司而言,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应按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华中能监局、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对电力用户而言,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基础上,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也可以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大工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与此同时,对年用电量达到300万千瓦时不足500万千瓦时的用户,售电公司可组织这类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且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均需完成相关准入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作为国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电力直接交易有利于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放开用户电力采购和发电企业电力销售的自主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记者 刘翰书)

  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拟准入新增水、风电企业名单

  1.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国家电投集团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冉家坝)

  4.重庆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5.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重庆酉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7.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

  8.国电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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