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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气环保局本月底前组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09:34:3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1


澎湃新闻消息,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跨地区环保机构将公开亮相,这一机构将成为中国首个为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而设置的跨地区环保机构,机构成立后将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9月6日,接近环保部的消息人士表示,《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已向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该机构名为京津冀大气环境保护局,机构设在环保部。

“这个机构的设置就是为了强化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就是为了在京津冀地区制定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治污行动、统一的预警方法与机制等。”该消息人士表示,今年环保部“重拳出击”,采取了大力度的“冬病夏治”措施,这一机构的设立将成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保障措施之一。

此时,我国已经进入秋季,面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节空气质量改善缓慢、重污染天气高发的问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跨越各省级行政单元的实体管理机构,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之间进行协调、管理,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以此形成系统完备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多主体互利互助的协同治理体系。

9 月底前要初步完成京津冀大气环保局组建筹备和试运行

日前,环保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政府共同设计和推出了“1+6”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体系,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2+26”城PM2.5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双降”15%以上的目标。

已经印发的143页厚度的攻坚行动方案中,专门提出要设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方案中要求,2017 年 9 月底前要初步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组建筹备和试运行,提高跨地区环保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推进跨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形成系统完备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多主体互利互助的协同治理体系,有效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9月5日,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环保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并原则同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筹备组建工作方案。

李干杰要求环保部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争9月底前完成筹备组建和试运行,充分发挥其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的作用。”

解决京津冀不能制定统一规划、标准、环评和监测的难题

为落实“大气十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域内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通过定期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两种主要形式,研究协调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并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联席会议还负责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但环保部官员认为,这种协调小组,作为协调议事机制只能发挥协调作用,没有具体职能,不能制定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使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打折扣。这一困境,也成为首个跨地区环保机构在京津冀地区设立的直接原因。

2016年,原环保部部长,现任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题询问时表示,水和大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常常以区域性、流域性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这种污染的空间分布又和行政区划不一致,所以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流域的环保机构至关重要。

“尽管环保部门在推动区域和流域管理方面也取得一些成效,一些地方政府因为各自的发展阶段、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各自为政,导致各地在环保目标、政策标准、执法尺度方面难以统一。现有的协调机制也比较松散,缺乏强有力的支撑,权威性不足。”陈吉宁说。

而目前环保部在全国派出的六大环保督查中心通过执法、督察等手段推动地方履行环保职责,但这些督查中心作为中央环保机构监督执法职能上的派出机构,制安排仍然比较乏力,缺少管理职能,与真正的区域环保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所差距。

早在2015 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就已经提出“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国家“十三五”规划也提出“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

2016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再次明确“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

9月1日,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向媒体表示,按照中央改革的工作部署,环保部会同中编办已经编制完成了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的试点方案,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的35次会议已经通过,要求紧紧围绕着这个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突出的环境问题,理顺机构,理顺管理的机制,尽快来落实问题。

“现在方案报上去了以后,等中央批复之中,估计很快就下发。那么下发以后,我们会按照中央批复的要求,紧锣密鼓的来抓设置,我们现在也在有序的向前推进。” 刘炳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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