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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矿渣是不是免税?如果是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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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4号、〔1996〕020号规定精神,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凡当年未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市国税局批准可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 如果贵企业符合上面相关之规定,则可以去贵公司辖区内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地域性差异,办理相关业务流程也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我所在地并不一定适合你司),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满意,望采纳!
 
关键词: 矿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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