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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蓝”说明了什么问题?建设“美丽中国”面临哪些障碍?怎样使“APEC蓝”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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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APEC蓝”足以说明,只要我们拿出决心、意志和力气,雾霾是可以消失的,雾霾的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关键是现如今我们如何看待环境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治理环境不仅只是治理环境而已,治理环境涉及到我国长期发展工业产能的淘汰的问题,涉及到这些产业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涉及到如何从不同层面来规范和改造这些产业,涉及到我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式,涉及到我们对整个污染环境产业的态度,以及对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支持力度,涉及到地方经济如何发展等诸多问题。因而我国的治理环境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短期就能根治的,不仅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更是一个系统工程。

      那么,怎样才能使“APEC蓝”成为新常态?

      其一,各地应把雾霾治理的持续性,作为考核政府和职能部门政绩业绩的硬指标。“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治理雾霾的硬指标要有科学量化,并有刚性制度举措作保障。对完不成治理指标的地方主政领导,GDP再高,也要实行“一票否决权”,严肃查办。
      其二,治理雾霾要靠区域联动。此次6省市协调联动,是确保“APEC蓝”出现的重要原因。如何协调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强化更大范围的跨区域治理机制,将临时性的治霾政策,转化成能够长期坚持的政策组合,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急需中央层面出台大区域治理机制的顶层设计,切实实施。对完不成联动治理指标的区域内各地主政领导,也要实行“一票否决权”。否则,使“APEC蓝”在全国成为新常态,只能是空谈。
      其三,治理雾霾还需要跨系统治理。尽管雾霾的形成机制还有待详研,但事实已经证明,雾霾的形成机制复杂,机动车尾气排放、企业燃煤烟气硫硝含量过高,农畜牧业排放、生物质燃烧是原因,甚至土壤、江河污染丧失了自然净化功能,也可能是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雾霾不是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形成跨系统治协调理的方案。涉及到哪个职能部门,哪个部门就要承担主责。
      其四,治理雾霾应引入市场化机制。“APEC蓝”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个人的路权、企业的生产权甚至一些日常生活习惯,都受到了影响。显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无法让这种系统性的共同努力长期化,因此有必要引入市场调节。比如,像企业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有政府补贴一样,对于机动车排放等个体或单位的减排行为,也应通过价格杠杆适时引导,让治理雾霾的规制成为人人自觉遵守的铁律。
      其五,司法机关应执法必严。党的十八大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日前国务院已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治理雾霾提供了法律保障。司法机关和职能部门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破解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对执法不严的司法机关,也应由其上级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常态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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