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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我们是污水处理厂,我现在正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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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你看看下面吧   一、 资金补助范围、方式、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补助范围:未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的县和独立工矿区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处理项目;2008年度已享受省级专项资金但按标准未补完的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   (二)补助方式:以奖代补。   (三)补助标准:属于省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1、污水处理项目:①厂区150万元/(万m3/d);②配套管网20万元/公里;③欠发达地区在此基础上酌情增加。   2、垃圾处理项目:①150万元/百吨;②欠发达地区在此基础上酌情增加。   (四)申报材料   包括:1、污水或垃圾处理省级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及联系人情况表(见附件1,每个申报资金项目需填一份作为封二);   2、设区市、直管县《关于申请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   3、立项(或核准)批复;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   5、土地预审文件;   6、初步设计批复;   7、资金筹措方案和落实情况(含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及到位情况等有关资料);   8、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文件;   9、在建项目在前8项的基础上,再提供开工报告、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及反映工程进度的照片;   10、竣工项目在前8项的基础上,再提供项目验收鉴定书、项目试运行阶段运行负荷情况和资金使用、项目绩效情况;   11、附件2或附件3(附后)。   申报材料均按A4纸张尺寸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每个项目申报材料按前款所列的序号装订成册。   二、 申报程序   在补助范围内的项目实施或承担单位,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建设(城管)局联合向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财政厅1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份)。   直管县单独申报。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关键词: 污水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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