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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高速公路工程100章里,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供水与排污设施费如何计量,可在什么时候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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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1、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 的10%。 2、安全生产费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 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 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 3、供水与排污设施费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 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验收证书颁发 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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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产费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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