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说】:1、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
的10%。
2、安全生产费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
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
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
3、供水与排污设施费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
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验收证书颁发
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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