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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计量、质检和环保合格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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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首先要到环保部门申请对你的的煤场进行评估是否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若符合要求,县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租赁储煤场地证明合同,注意租赁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 申请经营省内工业与民用煤的储售煤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省及当地设立储售煤场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规划要求; 2、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无煤县(区)和年公路供煤量在50万吨以上的重点电厂周边可设立储售煤场;重点产煤县区,国道省道2公里以内,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和河道两旁1公里内不得设立储售煤场;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有固定的煤炭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设施,储煤场场地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5、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 6、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测设施及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操作上岗证书的工作人员;
 
关键词: 质检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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