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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产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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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近日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听到记者对一位在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矿口等待丈夫归来的矿工妻子的采访,记者问那位矿工的妻子:“您还没有见你的丈夫,一定非常着急吧?”那位矿工的妻子哭泣着说:“快急死了,他上有老,下有小,他如果出了事,叫我们怎样活啊!”那凄惨的哭诉之声一直在撞击着我的心扉,久久不能平静。 我在默默地为那位妻子祈祷,但愿他的丈夫能够平安出井!但这仅仅是我们良好的愿望。据官方统计的数字,5月30日发生在同华煤矿的瓦斯突出事故,已经造成30人死亡,77人受伤。意味着30个家庭失去顶梁柱,30位父母亲失去儿子,一批妻子失去丈夫,一批孩子失去父亲,一幕幕人间的悲剧因为矿主和高管人员的违章行为而酿造。 埋藏在地下煤炭是我们祖先留给后人的财富,煤炭本应造福后人,然而今天煤炭在给后人带来福祉的同时,也经常给后人带来悲剧,造成污染。据有关资料介绍,每采掘百万吨煤炭的死亡率,中国在2以上,而美国仅为0.039,印度为0.42,俄罗斯为0.34,南非为0.13,中等发达国家一般为0.4。中国因煤炭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占全球煤炭生产死亡人数的80%以上。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使事故率和死亡率有所降低,但是我国的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率和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仍然是国人及他国诟病的话题,与我们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极不相称。 因煤矿安全事故不少官员断送了锦绣前程,为了治理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官员呕心沥血、疲于奔命。坊间流传戏言:国家安监总局的官员不是在事故现场,就是在赶往处理事故的路上。 对于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成因及治理之策,不少专业机构及专家学者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并被决策部门运用。但大多限于制度、经济和技术层面,因此煤矿安全事故的治理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根本性好转。本人以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在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科技的同时,必须从文化、道德层面入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用中国文化的大智慧来解决问题,以下三招不妨一试。 一是煤矿矿主和高管定期下井跟班作业 我国古人崇尚孝悌,培育和弘扬了孝悌文化。孝悌文化简单地说就是对父母长辈孝养孝敬,对兄弟平辈恭敬友爱,并且提倡移孝于忠,拓展友爱,四海之内皆兄弟。 从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都与违章作业有关。许多煤矿对上级煤监部门的安全检查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产生违章作业的动机主要是矿主和高管人员对经济利益的贪婪追求和对井下矿工生命的漠视,缺失以人为本的仁爱,没有把井下的矿工当成自己的兄弟。解决煤矿违章的一项重要对策就是建立煤矿矿主和高管人员轮流到井下跟班作业的制度,让煤矿矿主和高管人员与一线矿工的生命处于同一安全状态。有了这一条措施,安全设施和设备容易得到购置,安全隐患容易得到解决,违章作业不易发生,因为威胁决策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肯定会纳入煤矿的重要议事日程,容易得到解决。但是,要落实煤矿矿主和高管人员轮流到井下跟班作业的制度需要煤监部门动真格,否则,有可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二是提高煤矿矿工死亡赔偿标准 我国有一句成语叫做“人命关天”,是指有关人命的事情关系重大。我国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煤矿安全事故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煤矿重视安全生产,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被困矿工。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煤矿死人的事件仍然经常发生。近年来,煤矿死亡事故虽呈下降趋势,但死亡数字仍然十分惊人。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因煤矿事故死亡2004年为6027人,2005年为5986人,2006年为4746人,2007年为3786人。因煤矿安全事故受伤人数更多。 违章作业是造成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对经济利益的贪婪则是煤矿违章作业的主要动机,杜绝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治本之策要树立以人为本、人命关天的理念,具体措施应当加大煤矿安全事故成本,提高煤矿矿工因安全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现在一位矿工的生命价值大约20万元人民币。20万元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矿工家庭来说实在太低了,不足以为老人送终,更不足以抚养孩子成人。对于煤矿等高危和安全事故频发的行业应该大幅度提高死亡者的赔偿标准,如果将一条矿工的生命价值定到50万元以上,让煤矿死不起人,那么作为“经济人”的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安全事故将会大大降低,因煤矿安全事故伤亡率将会大大下降。 三是切实加强井下矿工的培训工作 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煤矿井下采掘一线80%以上为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较差的现象,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古代官员被称为父母官,老百姓称作子民,意思是官员要有仁爱之心,把下属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来管理来爱护。这种仁爱文化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有着现实意义。煤矿矿主和高管人员要把井下矿工们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来管理来爱护。当他们安全意识淡漠,不掌握安全技能、不重视保护自己的时候,矿主和高管人员要切实加强下井矿工的培训工作,要切实抓好上岗前教育,要安排相应的时间和课程,让他们真正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切匆图形式,走过场,培训合格后才能让他们上岗下井。千万不能为了赶进度,抢任务,多挣钱,从劳务市场找来壮劳力就让他们下井,这样是一种缺德行为,最终不仅害了农民工,而且也为自己酿下了苦酒。 治理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值得长期研究的重大课题,如果能够切实落实以上三招,也许能对煤矿安全生产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愿我们少听到一些矿工妻子的哭声,多增加一分社会的和谐。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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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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