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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禁烧煤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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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为了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为争创“联合国人居奖”、首批精神文明城市,迎接国际马拉松赛奠定基础,2003年8月27日厦门市政府发出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加工、销售、使用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通知》。湖里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全面调查、深入发动、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务求实效”的方针,要求自2003年9月1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加工、销售燃煤;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餐饮服务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和个人居民等)使用燃煤。   为了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区政府采取了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摸底调查、找出重点,宣传发动、全民参与,联合执法、统一行动等积极措施。禁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湖里区副区长阮跃国负总则;区城管办、区建设局、区城监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环境保护分局、区经贸局、和镇(街)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分局)具体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该项行动通过电视、广播,以及发放《通知》宣传材料等形势,宣传燃煤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危害,争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的理解、支持,形成了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湖里区政府1月12日召开禁煤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一是1月15日区政府组织城管、工商、行政执法局、城监、环保、经贸、环卫和禾山镇等单位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重点是打击枋湖梧桐地段6家加工、销售燃煤厂,调查湖里区竹坑路(水煮活鱼一条街)各餐饮点使用燃煤情况,了解饮食单位和个人对市政府《通知》的知晓程度以及贯彻实施情况;二是由区建设局牵头,在春节前全面查清辖区内6家土砖厂的违法行为,做好依法取缔的各项准备工作,2月底前全面实施关停或转产;三是春节过后,区政府在集中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对各镇(街)排查出来的不法企业和个人依法取缔,重点是禾山镇辖区,分成3个行政执法队,采取分村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发先一家取缔一家;四是列出取缔执法时间表,力争在2月底前将湖里辖区内所有加工、销售燃煤企业和个人彻底取缔,切断污染源头。   经过努力,禁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已对全区36家加工、销售燃煤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中有27家已自行停产,另外9家于1月15日也被工商部门查封设备,依法取缔。全区已有46家餐饮业完成了燃煤改燃液化气的改造。彻底取缔了枋湖梧桐地段6家加工、销售燃煤厂。   为了巩固工作成绩,区政府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是:一是在2月底前,开展密集拉网式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充分发挥各宣传媒体作用的基础上,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整治工作,强化监督;三是加强对燃煤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环保分局结合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经济发展局指导企业制定限制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作方案,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使用清洁能源;四是将燃煤禁烧工作同创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和安全社区结合起来,把指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是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环境保护分局设立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六是开展不定期的跟踪检查,防止反弹,对死灰复燃的进行依法惩处,巩固成效。
 
关键词: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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