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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烟气排污费征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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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化学需氧量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4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四)排污费计算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3项中,化学需氧量每污染当量按照1.4元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2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四)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3项中,二氧化硫每污染当量按照1.2元计算)

  (五)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的环境噪声,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污染当量值(单位:kg):污染当量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就水污染来说,以污水中1kg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为基准,对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费用等进行研究和测算,结果是0.5g汞、1kg COD或者10立方米生活污水……排放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和相应的处理费用是基本相等或等值的,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当量值是0.0005kg、COD的污染当量值是1kg。

  废气是以大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为基准,按照上述类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当量值。

  污水、废气中污染物当量值具体见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排污费核定计算范例

  单位名称: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清水二井煤矿

  该单位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水和燃烧废气中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煤炭装卸、堆存产生的粉尘。根据企业填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及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计算排污费,计算方法如下:

  一、废水排污费

  该单位全年申报用水量120000吨,其中重复用水为52680吨,新鲜用水为67320吨,产生的生产及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污水排污费为零。

  【如果该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废水,达标排放,则可以计算该企业污水排污费如下:

  计算公式: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排水量×1000×该污染物浓度÷1000000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三项中,化学需氧量每当量按照1.4元计算)

  该单位每年排放水量为新鲜用水量67320吨,则每月向环境排污废水5610吨,污染物浓度:悬浮物(SS)20mg/L、化学需氧量(COD)50mg/L、氨氮8mg/L。

  1、SS排放量

  =5610×1000×20÷1000000=112.2kg

  SS污染当量数=112.2÷4=28.05

  2、COD排放量

  =5610×1000×50÷1000000=280.5kg

  COD污染当量数=280.5÷1=280.5

  3、氨氮排放量

  =5610×1000×8÷1000000=44.88kg

  氨氮污染当量数=44.88÷0.8=56.1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污水排污费=0.7×(28.05+56.1)+1.4×280.5=452元】

  二、废气排污费

  (一)燃烧废气排污费

  计算公式:大气中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废气排污费收费额=0.6×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三项中,二氧化硫每当量按照1.2元计算)

  该单位全年申报煤量为4000吨,现有1台10吨及2台6吨锅炉,每月用煤333.3吨。

  1、燃煤SO2排放量=1.6×燃煤量×含硫量×103×(1-脱硫效率)

  其中燃煤量=333.3,含硫量=0.61%,脱硫效率=0。

  经计算,SO2排放量=3253.01kg

  SO2污染当量数=3253.01÷0.95=3424.22

  2、烟尘排放量=燃煤量×103×灰分×烟尘占灰分含量×(1-除尘效率)÷(1-烟尘中可燃物百分含量)

  其中燃煤量=333.3,除尘效率=80%,灰分=30%,烟尘占灰分含量=25%,烟尘中可燃物百分含量=35%

  经计算,烟尘排放量=7691.54kg

  烟尘污染当量数=7691.54÷2.18= 3528.23

  3、NOX排放量=1.63×燃煤量×103×(含氮量×氮氧化物转化率+0.000938)

  其中燃煤量=333.3,含氮量=1.5%,氮氧化物转化率=35%

  经计算,NOX排放量=3361.81kg

  NOX污染当量数=3361.81÷0.95=3538.75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废气排污费=0.6×(3528.23+3538.75)+1.2×3424.22=8349元

  (二)粉尘排污费

  根据《沈阳市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排放量核定办法》,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为5公斤/吨煤;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为1.8公斤/吨煤·年,按该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该单位全年连续生产,经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该单位每月现场露天装卸及堆存煤炭、煤泥约为25000吨。

  计算公式:煤炭装卸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量=装卸及堆存煤炭量×(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

  粉尘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粉尘排污费收费额=0.6×粉尘污染当量数

  煤炭装卸及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量=25000×(5+1.8)=170000kg

  粉尘污染当量数=170000÷4=42500

  该单位2014年每月份应缴纳粉尘排污费=0.6×42500=25500元

  三、该单位2014年每月应缴排污费=污水排污费+燃烧废气排污费+粉尘排污费=0+8349+25500=33849元

  该单位2014年每季度应缴排污费=33849×3=101547元
 
关键词: 烟气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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