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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自行设立发电机组,可以吗?请问国家有什么相关政策和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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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工业企业以提供及补充企业自用电力为目的而建设的发电机组,根据不同规模与供电功率须履行不同的申报手续,不可随意设置。 一般生产型企业(非电力设备生产),在电力紧张季节与时段,满足错峰用电地方标准,仍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生活需要的,在经过地方规划部门审批条件下,占用已规划工业基础设施用地进行建设的自备电力设施,装机容量不得超过企业已申报规划所需电力的30%,为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不鼓励建设企业已申报规划所需电力8%以下的临时发电设施或机组。 非中间产品石油石化燃料为动力的(燃煤、汽油、柴油、天然气、甲烷)发电设备或机组,须签订燃料供应长期合同,并取得燃料供应单位燃料供应计划内指标,在开工建设前12个月提交地方发改委、环保局、能源主管机关备案;重新申报企业生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对煤烟、粉尘、烟雾、噪声、电力传输辐射、生产安全环境、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方案作出详细修改后,上报地方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鼓励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依照2009年2月 标准对于使用太阳能发电设施,满足国家发改委“金太阳”工程实施标准,并具备实施环境的企业的委托申报使用快速申报条件。 地处产业园区、地方设立(县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已经与园区签订定向能源管理合同的企业除外 此文件为地方性规章,对于小型企业的应急发电机组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燃油机组的排放指标都要申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文件表明,对于个省市地区的工业排放指标在逐年收紧,未批先建或私自建设,将面临强制拆除、损失投资、温室气体排放罚款的风险。提前规划产业扩容与扩建计划,将发电设施建设增加至改扩建规划中,新建规划获得审批后,优先建设自营发电设施是一种暂时逃避国家强制监管的方法
 
关键词: 机组 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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