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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宾馆会计,客人喝桶装矿泉水,怎么走账?借:营业费用 贷:原材料 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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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我觉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应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下面是酒店会计的相关规定,可以借鉴一下! 酒店会计处理的规定 第一章资产及项目交接 第一条新开业酒店由总公司将其有关会计帐务事项,编制移交清单,各酒店应根据所接收资产逐一登记, 实行建帐管理。 第二条按酒店管理制度,进行资产、用品等的购、领、耗、存、盘点管理。 第三条酒店开业前由运营部协助酒店制作开业用品预算,经总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安排统一订制。 第四条总公司统一订制的开业用品,由各酒店验收,并列入酒店库存商品管理,货款由各酒店在自有流动 资金(或开业备用金)中支付。 第五条筹建期间的工程款项由总公司代为支付,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转给酒店,原件一般保留在总公司 ,酒店可从总公司索取盖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的复印件。 第六条工程决算后,由各酒店分别记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所需工程资金由代垫或从银 行借款,酒店分期归还总公司(或银行),工程尾款由总公司统一支付。 第二章营业收入 第七条经审核后的帐单方可入帐 每天的营业收入必须解入银行(应按每天的金额分别填写解款单,不要凑整数),月末同样以银行解款形 式入帐,可做未达帐(即“企业银行帐面已到,银行则未到”) 按公司统一规定编制营业日报表,十天为一小计,月为总计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当天收到,并已解入银行的现金) 应收帐款-散客待结帐(客人当天消费但未结帐的金额) 应收帐款-信用卡未达(客人已消费并签字,但银行尚未结算入帐的信用卡金额) 营业费用-客用品(用“红字”反映客人赔偿的金额) 贷:营业收入-客房收入(房金收入) 营业收入-商品收入(商品收入) 营业收入-餐费收入(餐饮收入) 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商务、房租收入、金卡收入等) 其他应付款-代收客人话费 其他应付款-代收客人洗衣费 预收帐款-预收客人押金(向客人预收的客房押金,负数则用红字表示) 第八条所有收入必须作明细统计,如金卡收入,代币券收入等(可以电子表格形式统计) 第三章存货 第九条酒店按实际情况存货分为以下几类 客房部:物料消耗-客用品 物料消耗-棉织品 物料消耗-清洁用品 物料消耗-印刷品 餐饮部:原材料 饮料 卖品部: 库存商品 第十条其中每笔业务手续必须齐全,后附入库单,必须有验收人签字。出库同样附出库单,有领用人签字 (如:客房客用品消耗,必须有客房人员清扫单,后附签名) 第十一条分录如下: 购进入库时(凭证后必须有入库单) 借:库存商品(为小卖部) 物料消耗-客用品 物料消耗-棉织品 物料消耗-清洁用品 物料消耗-其他 原材料 饮料 贷:现金(够零星菜款时) 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必须注明供应商) 每月出库时(可按旬或在月末填列,后附出库单及月收发存报表及盘点表,及时注明盘盈亏说明,并做分 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餐饮 主营业务成本-卖品 营业费用-客用品 营业费用-印刷及文具 营业费用-维修费 贷:库存商品(卖品部) 原材料(餐饮) 饮料(餐饮) 物料消耗 内部用餐或使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公司等 营业费用-工作餐 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成本(借方用红字表示) 第四章债权债务 第十二条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只用于记录应收及预收客帐,其中:包括不能入PMS系统的团队应收及预 收款(财务后台操作),未达的信用卡金额 第十三条其他应付款:用于核算与客帐无关的其他应付款项,与总公司的往来帐,统一通过本科目核算( 如:应收公司款,及公司代垫的款项) 借:长期待摊费用(安装、装修、配套工程等,可设明细帐管理) 固定资产(按类别设置明细) 待摊费用(按类别设置明细) 贷:其他应付款 第十四条应付帐款:核算营业过程中,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款项(如购客用品、原材料等) 第十五条其他应付款:除应付帐款外的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六条每天必须核对应收及预收客帐(即PMS统计报表同财务日报表的吻合性),每月必须核对往来帐 ,与公司及其他店的往来帐必须月月结清。 第五章费用、税金 第十七条为了准确核算各酒店当月(年)的有经营情况,可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包括:水、 电、煤气、蒸汽、电话费、销售佣金、棉织品、大修理等。 第十八条月末将当月预提费用明细表(月末一并填列并做分录),酒店暂不设“管理费用”帐户,相关费 用通过“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十九条借:营业费用-水费 营业费用-电费 营业费用-煤气费 营业费用-蒸汽费 营业费用-电话费 营业费用-销售佣金 贷:预提费用(按明细设置分别填列) 第二十条每月预提的费用必须有依据,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月度抄表数等,计算出当月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每月预提费用的凭证尽量做在一张凭证上,以免漏提、多提及遗忘。 第二十二条酒店员工工资标准及工资总额,由酒店提出初步方案,报总公司审批,店长及财务主管的工资 标准,由总公司决定,经过批准工资的发放,由酒店计入营运成本。 第二十三条养老金等“四金”由酒店统一缴纳。 第二十四条工资管理实行预提制,即月末必须计提当月实际应发放工资,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工资(实际发放数) 借:营业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金(个人) 其他应交款-医保(个人) 其他应交款-失业保险(个人) 其他应交款-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金-个调税(个人) 营业费用-缺勤冲回(借方以红字表示) 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工资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金 其他应交款-失业金 其他应交款-医保 其他应交款-公积金 应交税金-个调税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五条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缴营业税及其他税金,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河道管理费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河道管理费 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六条上述项目,根据各地区实际需要设定,税率根据当地执行比率计提。 第二十七条新开业酒店应及时争取本地政府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待摊费用”科目,年底保留余额,装璜及开办费一般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分摊期为 5年。 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 其他应付款 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按明细科目设置填列) 贷:长期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 第六章固定资产、折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执行,若与税务法规有差异的,按税务规定的 最低年限为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帐管理,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要求保管、使用人每年至少确认一次,发生差异必 须查明原因,及时做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以原始金额入账,每月提取的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 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 借:营业费用 贷:累计折旧
 
关键词: 矿泉水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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