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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消费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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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细则 ■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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