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说 > 清洁节能 > 正文

淮阴区临时占用小区门口摆摊经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关注热度:165
相关推荐 你可能关注 点击排行 我要评论

【专家解说】:“766017720 ”网友,您好!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作、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我区已在城区设立了若干个便民疏导点,包括放心早餐、好滋味包子、爱心餐饮等。 希望楼主能提供具体地点,以便勘察是否适合摆放摊点。

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以下相关问题

  • 淮阴区临时占用小区门口摆摊经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你可以在站内搜索以下相关关键词

淮阴区小区    淮安淮阴区小区    淮安市淮阴区小区    淮阴区樱花小区    淮阴区樱花小区5期    淮阴区府升小区    淮阴区盐河小区    淮阴区幸福城小区    
 
关键词: 淮阴 小区

[ 专家说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专家说推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