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说 > 清洁节能 > 正文

如何在重点村集中整治上取得新突破

关注热度:89
相关推荐 你可能关注 点击排行 我要评论

【专家解说】:  (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浮尘治理。

标准:减少城区浮尘污染,净化空气,无暴露的扬尘点进行作业。

措施:①对城区烟尘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下达通知书,限期治理达标;对整治进度缓慢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要严肃查处,直至达标排放。

②加大对料堆、煤堆及建筑施工场地等扬尘点的封闭、管理。

③各乡镇、村委组织开展好农村焚烧秸秆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环卫管理

标准:保证街道路面干净整洁,视野内无垃圾。

措施:①合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配足垃圾清运车、路面清扫车、洒水车。环卫作业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要求道路定时清扫,实行全天候保洁。保证责任区内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过程中全部苫盖,沿途不得抛撒。

②垃圾倾倒实行限时管理,单位、居民和个体工商户门店、小区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规定的时间倾倒到指定垃圾点或垃圾池内。同时,加大对在街道乱扔垃圾、杂物、烟蒂等的处罚力度。

③城乡结合部及非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区域产生的垃圾,由垃圾产生村或单位清运到冀周村、北街村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严禁垃圾上路、垃圾填河、垃圾围城的不良行为。

④医疗卫生、生物制品、屠宰场等单位及化工、钢铁等企业产生的有害有毒废弃物,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⑤各建筑工地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围场作业、密闭运输的同时,硬化临时停车场地,场内设置清洗场所,渣土外运车辆必须清洗后方可上路。对不围场作业,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渣土并污染路面的,实行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绿化管理

标准:做好城区绿化树木和草坪的日常养护、维护,杜绝一切毁坏绿化树木、草坪的行为,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措施:①城市规划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县城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③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一)损坏护树围栏、花草和绿篱的;

(二)钉栓刻画树木、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或伤根;

(三)在绿地内割草、挖土、取石的;

(四)圈围树木或依树搭棚、建房的;

(五)擅自在绿地内或树旁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六)在草坪、绿篱、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七)在绿地内倾倒垃圾、废渣、废土和乱扔废弃物品的;

(八)故意损坏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
 
关键词: 重点

[ 专家说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专家说推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