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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在大街上发传单(地产的)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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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户外设置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充气式设施等广告设施;禁止在户外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广告物品。
 
关键词: 深圳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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