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说 > 环保锅炉 > 正文

小型燃煤气化锅炉的商标如何注册

关注热度:66
相关推荐 你可能关注 点击排行 我要评论

【专家解说】:

这位朋友:


小型燃煤气化锅炉商标申请,首先要确定商标名称是否能申请,需要初步查询一下?

商标局公布的《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商标一共分为45个大类别,您所说小型燃煤气化锅炉初步分析属于第11类锅炉类?此外,还要确定您是公司企业法人申请还是个人自然人申请,方能进步确定。如果有更详尽的介绍,再做进步分析。具体还要进步分析,才能确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第十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一致。

    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出的办理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宜。

    第十五条 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本条第二款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第十六条 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应当送达代表人。

 
关键词: 气化 锅炉

[ 专家说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专家说推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