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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作业人员数量是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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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

每一班最低需要3个人,一个司炉工、一个维修工、一个水质化验人员。
  锅炉房需要制定相应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a)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b )蒸发量小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或等于4t/h的(热水锅炉供热量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
  c )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或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的,燃煤锅炉司炉不少于4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不少于3名,水处理不少于2名。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70%以上。有机载热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

 
关键词: 作业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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