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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收理论我国最早由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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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2013年5月30日,一则消息在业内风传: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对此,税法专家、中国纳税筹划网总裁宋洪祥昨日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税收制定的专业程序来看,传闻有一定的可信度。宋洪祥说,按照程序,当面临一种新情况,在没有具体规定的前提下,税怎么收,可以先由各地方税务局进行认定,然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最后讨论制定出相关税法执行。至于具体联合哪个部门,则要看税种涉及的业务归哪个部门管,像此次电商属商务部管,就主要联合商务部。但宋洪祥对是否能够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税,表示不乐观。“一般的情况下,好像没这么快。”“但是,对网店征税这件事必须做。”宋洪祥认为,网上交易也是销售。像苏宁这样的有工商登记的B2C企业,国家对它们的征税已经开始;相对来讲,像淘宝店家等一些新兴行业,在其初级阶段,适当减免税是鼓励产业发展的做法,而一旦进入高速成长期,也应该以公平待遇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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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是否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这一问题首先是由美国提出的。美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到目前为止,美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要点是:免征通过因特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internetaccesstaxes)。美国国内在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于1998年,美国依仗其电子商务主导国的地位,与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订了维持因特网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1999年,美国又促使世界贸易组成员国通过了再延长维护因特网零关税状态一年的协议  在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上稍逊于美国的欧盟成员国,于1998年6月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并与美国就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达成一致。但欧盟也迫使美国同意把通过因特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现存的税种),以保...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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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阿里巴巴淘宝网在电子商务模式的调查分析(论文题目) 摘要:本文叙述了电子商务的起源,从介绍电子商务在北美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发展的趋势,综合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现在发展策略,到当今中国现代电子商务发展的局势:阿里巴巴淘宝网、腾讯拍拍网、易趣等一些国内知明度较高的公司的发展动态分析。 一、电子商务的介绍 1.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定义 电子商务(e-business,e-comerce,e-trade)从英文的字面意思上看就是利用现在先进的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的方式。电子商务的实质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再具体一点,它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方式。这是一个比较严格的定义,说得通俗一点,电子商务一般就是指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例如:网上营销、网上客户服务、以及网上做广告、网上调查等。 2. 电子商务的起源 电子商务起源于美国。现代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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