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说 > 生物质能 > 正文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是否有税收优惠

关注热度:188
相关推荐 你可能关注 点击排行 我要评论


热心网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但按照国家规定作为企业必备配套设施的自用的废弃物处理项目除外;2、专门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3、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填埋、焚烧、热解、堆肥、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其中:水泥窑协同处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4、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条件,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5、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7、项目经设区的市或者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总量核查;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符合以上条件,可以根据文件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

###

热心网友:也许是的。

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你可以在搜索以下相关关键词

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理    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    河北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全国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性质    固体废物污染    陕西固体废物
 
关键词: 固体废物 项目

[ 专家说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专家说推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