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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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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新辰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 年4月,座落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工业园,交通便利,生产及配套设施完善,是一家从事芦笋及各类蔬菜的种植、加工、科研、储藏、出口、销售、冷链配送、生鲜超市、净菜服务于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新辰注册资金1600万元,总资产9042万元,厂区占地面积55亩,其中,生产厂区5000多平方米,拥有一条年产40000吨的蔬菜速冻、保鲜生产线和一条莲藕加工专用生产线;公司专家大院占地20亩,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公司于2009年在黄陂区六指街金嘴村流转土地3000亩,通过实施设施农业,发展优质高效芦笋、快生菜和特种蔬菜,将该基地逐步打造成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公司的发展带动了王家河镇、姚集镇、李集镇等近万农户建基地40000亩,形成了王家河镇、姚集镇、李集镇、三里镇、前川街、祈家湾街、罗汉街、大潭园种场等街、镇的八大芦笋板块基地。     新辰的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内销产品主要销往白沙洲农贸大市场、华南等大型批发市场,中北仓储、易初莲花等大型超市,机关、部队、学校等团购配送,2009年新辰又率先在武汉市创建了首家生鲜超市。      新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现有固定职工150人,长期临时工和季节性工人500多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0人,高级管理人员8人,技术研发人员20人。     新辰注重产、学、研结合,先后与华中农业大学、台湾云丰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乐和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芦笋茶、芦笋饮料、芦笋胶囊等系列产品,其中,生产的 “汇龙园芦笋茶”荣获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金奖。自主开发出了使用于各类新鲜蔬菜在采收、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的保鲜设备,在全国率先实现保鲜芦笋出口。     在新辰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倾情关怀和帮助。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武汉市市委书记杨松、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等领导多次亲临新辰指导工作。近年来,新辰先后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科学院农业项目办公室授予“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称号;被省、市、区评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龙头企业”、“全市社会支持‘三农’工作先进单位”、“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十大科技专项及‘106’科技创新行动工程先进单位”等称号,被省科技厅纳入2009年“全省首批百家创新企业建设试点单位”。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星火计划“芦笋高效种植与深加工开发”、“科技人员服务企业”、 “芦笋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产业化”、 “武汉市城市圈蔬菜标准化、安全化生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校企联合”等多个项目。     新辰荣获了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全国质量诚信AAA级品牌企业”。2009年被授予“湖北名牌农产品”称号。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绿色食品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已通过了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SGS等权威机构的HACCP、ISO22000、BRC、GI0BALGAP、出口备案等质量体系认证。新辰已成为专业的蔬菜服务商,为人类健康尽职尽责,在短短的时间里形成了农业产业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新辰将更加专注于现代农业领域,聚焦更具竞争能力的产品研发,力争在未来五年,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开拓创新,为推动“两型”社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人才招聘     武汉新辰食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4月,是一家从事芦笋及各类蔬菜的种植、加工、科研、销售、储藏、出口、冷链配送、生鲜超市、净菜服务于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600万元,资产总额9042万元,随着市场的拓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需招聘一批仁人志士,共谋公司的发展。   基地管理员:   男性, 45岁以下,农学或植保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愿意投身农业事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观察能力,吃苦耐劳,能够在基层独立工作;有农业生产田间管理实践经验者优先。各高等院校农业专业应届大学生优先考虑。主要职责为:1、 负责对农民工的指导与管理。2、 负责对田间各道工序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指导。3、 对农民工包田的情况进行及时摸排及反馈。4、 与农民工进行沟通,要求农民工按公司要求规范进行操作。5、 协助技术质检员的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杨先生  13667285211    027—82649371

鄂发[2009]27号   ( 2009年10月15日 )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现代 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实施“四个一批”工程(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一批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县市) ,是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和经济强省跨越的重大举措, 是加快实施“一主三化”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为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 规划布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比较优势与后发优势相结合、改善软环境与夯实硬环境相结合,以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为核心,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基地、园区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一认识,整合资源,扶优扶强,重点突破,使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得到突破性发展。(二)发展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瞄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立足市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消费需求,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构建核心企业集群,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和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发挥规模效益。  产业化经营原则。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引导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实行订单农业生产,创立自主品牌。  科技创新原则。加大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攻关和技术创 新力度,大力引进和自主开发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  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和开发农业、森林资源,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效益、后劲相统一,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聚集发展原则。按照现代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要求,做大做强农业板块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宏观指导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 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项目要做到高起点、高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水平。引入竞争机制,对纳入“四个一批”工程的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加工园区及基地建设等,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扶强。   (三)发展目标   通过市场引导、技术创新、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做大做强我省农产品加工业,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积极开拓高端市场、扩大出口。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15年力争我省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个,过30亿元的达到10个,过10亿元的达到50个以上;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分别达到2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园区达到16个以上,过100亿元的县市达到10个以上。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力争达到6000 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 ,农业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之比达到1 : 1. 5以上。  二、发展重点   (一)粮油加工。湖北是粮油生产和加工大省,年产量和商品量在全国位居前列,已建立了产业门类比较齐全、品种不断丰富的粮油工业体系。要继续实施“一袋米”、“一袋面”、“一壶油”工程,稳步发展粮油精加工,着力推进粮油深加工,积极开发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粮油机械装备业水平,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工业。进一步提高酒类加工企业集中度,强力推进酒业振兴计划,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做大规模,大力发展适应市场消费特点的优质、低度、营养健康的产品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创立知名品牌。做大做强饲料工业,大力发展安全、绿色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开发。做大做强国宝桥米、福娃、稻花香等企业和品牌。   (二)畜禽产品加工。我省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涌现出一些规模较大、产品质量较高的肉类、蛋品和乳品龙头加工企业。畜禽产品加工要重点发展肉类、蛋类及奶产品加工,用现代标准化生产工艺发展传统风味制品,全面提高湖北产品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湖北神丹、武汉中粮、汉口精武等企业和品牌。   (三)水产品加工。湖北是“千湖之省”,淡水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水产品加工业要依托优势水产品基地,扩大加工能力,大力发展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制品、保健方便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武昌鱼、潜江华山、莱克等企业和品牌。   (四)林特产品加工。我省林特资源丰富,发展林特产品加工和农村新能源开发潜力巨大,要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和生物质能源林,以及花卉、林副、林特、林化、森林食品、中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等加工产业,重点发展不消耗林木资源的非木产业。有计划地发展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吉象、巨宁、宝源等企业和品牌。   (五)棉麻加工。发展棉麻加工是实施纺织业“千亿工程”的重要内容。要发挥我省棉麻种植大省、棉纺大省的双重优势,培育具有湖北地产棉特色的棉花加工知名品牌。尤其是要以国家推行质量公正检验体制改革为契机,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我省优质棉产区兴建400型棉花加工企业。通过科学种植、科学采摘和异纤控制,以品牌促发展,提升我省棉花加工企业的市场知名度,最大程度地发挥优质棉花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咸宁、阳新苎麻资源优势,着重解决控麻品种改良、生物脱胶及污水处理等问题。棉麻加工业要加快更新改造步伐,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重组,在武汉、襄樊、荆州、孝感、咸宁、仙桃等地建立大型棉麻纺织企业集团。做大做强湖北银丰、湖北银泉、咸宁精华等企业和品牌。   (六)果蔬、茶叶加工。我省水果、蔬菜、茶叶资源丰富,但加工还处于初级阶段,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亟待提高。水果、蔬菜加工要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绿色无公害产品加工,大力提高清洗、分级、预冷、保鲜、杀菌和包装等商品化后处理能力,改进传统加工制品的生产工艺,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品。我省绿茶自然品质好,但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设备陈旧,加工产品质量差、包装档次低、知名品牌少,茶叶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起步晚。茶叶加工业要加大高效茶品种更新和绿色有机茶基地建设力度,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对传统制茶业的升级改造,重点抓好名优茶、绿色茶、有机茶的生产加工。做大做强采花茶业、湖北长友、帝元等企业和品牌。  三、扶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政策。借鉴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对涉及农产品加工方面的各项财政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在原有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涉农部门安排的与农产品加工业相关的专项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兴办、技术引进改造、设备更新、品牌建设、检测检验公共平台建设、产品推介和重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科技部门安排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市、县财政可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扶持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推广、新产品开发、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以下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也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及基地建设。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积极向国家农发办争取农产品加工业及基地建设的项目资金。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业,实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并鼓励外资企业采取直接投资(限制类除外)、合资等多种形式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   (二)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和指导企业充分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支持科技创新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认定属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取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银政企对接平台的作用,积极支持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融资支持。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资信度高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逐年增加;每年由省直有关部门逐批排出重点、优质项目向金融部门推荐,实行优先贷款,并尽量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对龙头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仓储设施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担保融资平台,鼓励有关方面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的支持。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允许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商标等开展抵押质押贷款。   (四)土地优先政策。对纳入省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的重点项目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各项费用按最低标准执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办畜禽饲养场的畜禽舍、水产养殖场等生产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管理和生活用房、疾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利用集体土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配置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农业生产基地内,建设农产品新加工项目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且落实了土地复垦措施,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可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要积极支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各县(市、区)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安排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五)改善服务环境。对各种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收费项目、标准集中公示,实行“一卡收费”。对经确认的省级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本省立项应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其收费标准的50%收取。在我省境内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优先保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和新建项目用电,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业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按程序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在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税务部门可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大面额发票。鼓励质量有保障、产品有特色、市场有前景的农产品进入大型超市,并给予政策优惠。支持各地成立农产品加工专业协会,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业协会等服务组织,围绕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发布平台,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是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有效载体,可迅速集聚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入园门槛,减少投资成本,增强企业实力,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并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区域化布局,带动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形成一批规模大、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加强优势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各种农产品优势板块基地,持续抓好板块基地连接和板块经济区建设,开展精品高效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建设自有板块基地,并在土地、技术、资金等方面切实给予支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升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水平。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村企对接”,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三位一体”建基地。鼓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基地,支持企业带动农户参与,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新建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制种、良种繁育基地,对基地内道路、水利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资金扶持。积极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在外地设 立农产品直销窗口、进入超市。   (二)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组整合做大做强。加快市场主体培育,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做大做强,重组整合后的企业按规定继续享受原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与核心企业有资本或品牌关联度的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企业的荣誉、统计数据、税款入库数等,经批准备案后可以统一纳入集团管理与共享。对企业整合重组,要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鼓励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改善提升装备水平,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技改项目,在现有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和壮大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企业家队伍。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及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载体的,在现有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充分发挥国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科技创新、规范管理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在农产品加工领域与县(市、 区)和企业“联姻”,全方位开展技术合作。经认定的地方与高校合作共建的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省直有关部门可给予适当奖励。   (四)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对集中或形成产业集群的园区,共同建立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为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提供认证认可服务和WTO/TBT咨询服务,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提供指导,承担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的检验检测任务,为生产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检定及校准提供服务,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了解标准信息、制订产品标准提其咨询。减少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初期产品质量不稳定、质量控制无手段等影响发展的现象,为高水平承担产业转移、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关经费由省发改委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别在“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产业集群发展激励转移支付”中给予倾斜支持。   (五)加快农产品加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是增强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适应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标准、质量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适应现代管理体系的要求,把农产品加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的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努力使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四个 一批”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同时,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重县市,建立依托一个省直部门、对接一所高校、组织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实施方案的工作机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将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考评作为我省“三农”发展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由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考评量化指标和考评办法。按照扶优扶强、以奖代补的原则,逐步建立省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专项奖励资金。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要围绕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省发改委重点抓好一批过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建设,同时负责抓好一个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点抓好一批过100亿元县(市、区)的建设,同时负责一个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省农业厅重点抓好一批过3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建设,同时负责一个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的安排落实,同时负责一个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做好品牌培育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认证、创名牌提供优质服务;省国资委着力抓好一个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省粮食局重点抓好过50亿元的粮油加工园区和龙头企业;省林业局重点抓好过50亿元林产品加工企业。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科技研发立项;海关、税务、交通运输、劳动、工商、金融、电力、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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