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新建一口8m3以上沼气池由国家财政补助1000元,省配套200元,合计1200元,留县能源办5%工作经费60元,每个建池户可补助1140元(含260元炉具款) 申领方式:先由农户到乡镇农业站申报,领申请表,建好池后,由农业站检查、核实,县能源办负责组织验收,经公示无误,发给补助款。为方便群众,简化申领手续,由农户建好池后,向农业站申报,经农业站核实,县级能源办验收,公示,发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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