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1. 经营租赁严格来说与合同法分则“租赁”是不能完全等同,是不同领域的概念。2.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 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 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 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 使用。 第十条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答者注:如果在售后回租中做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需要在合同中排除第六条的所有规定。)实务操作时的参考文章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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