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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然人)能否以融资租赁形式向公司法人提供出租物并获得收益?诚请专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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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1自然人作为出租人租赁标的给法人的融资租赁交易,确实没有接触过,我查阅了法律中有关融资租赁的条文,没有发现对自然人作为承租人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融资租赁在国内还没有明确的立法,在民法商法合同法会计法中,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条文。2自然人出租汽车给汽车租赁公司这种商业行为是合法的。3按期收款问题只要合同约定,你到约定的时间就可以拥有部分的债权,相信这部分是合法的,和分期付款合同差不多。车辆出事可以借由保险解决,租赁期间车辆的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收益人为出租人。这也是现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标准方式。挺有意思的一个问题,也引起我的思考,反过来要谢谢你。我是融资租赁的从业人员但并不是专家,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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