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你可以在搜索以下相关关键词
房屋租赁税款 延期缴纳税款 怎么缴纳税款 税款缴纳 清关税款缴纳 缴纳12月税款 缴纳税款是啥 税款缴纳方式 定额缴纳税款 自愿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