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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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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一、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您指的是销售自产以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销售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燃料的资源比重不低于60%。上述涉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要求,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因此,如您公司销售利用垃圾填埋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二、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1.《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2.批准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及产品名称的文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策规定需要提供该证书的企业提供)。4.有关部门确认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达到国标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政策未规定需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企业提供)。经批准享受减免税优惠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对已缴的税款申请退税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退税申请书》(一式四份)。因不清楚您公司的具体情况,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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