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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运行人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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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二○○三年十二月 前  言 主要内容有: ——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的电站等级划分;——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农村水电站岗位定员;——农村水电站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3.2 岗位设置3.2.1 Ⅰ、Ⅱ级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应按表3.2.1执行。3.2.2 Ⅲ、Ⅳ级农村水电站可不设职能机构,仅设置必要的专业岗位,由站长直接领导。 表3.2.1 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表机构名称序 号岗 位 名 称岗位代码单位负责1站长或总经理A12生产技术负责A23资产财务负责A3职 能 机 构综合事务部 4主任或部门经理B15人力资源管理B26文秘与档案管理B37事务管理B48会计B59出纳B6生产部 10主任或部门经理C111计划、统计及设备管理C212机械技术管理C313电气技术管理C414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C515安全监察C616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C7班组17运行值长D118运行值班员D219水工及金属结构值班员D3 4 农村水电站岗位定员4.1 一般规定4.1.1 农村水电站岗位定员总人数应按下式计算: Z=F+G+S (4.1.1)式中 Z——岗位定员总人数;F——单位负责岗位定员人数之和;G——综合事务部岗位定员人数之和;S——生产部岗位定员人数之和。4.1.2 机组台数少或系卧式机组,岗位定员人数应取下限;机组台数多或系立式(含贯流式)机组,岗位定员人数应取上限。4.1.3 资产财务负责岗位人员宜兼任综合事务部主任或部门经理,生产负责岗位人员宜兼任生产部主任或经理。其它工作岗位人员的兼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4.1.4 电站引水进口至尾水范围以外的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技术管理、工程运行观测、维护类岗位定员参照有关部颁标准执行。4.2 单位负责岗位定员人数4.2.1 单位负责岗位定员人数之和F按下式计算: F=∑Fi (4.3.1)式中 Fi——单位负责岗位定员人数,按表4.2.1的规定确定。 表4.3.1 综合事务部岗位定员人数表 机构名称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电站级别ⅠⅡⅢⅣ综合事务部B1主任或部门经理4~53~40~30~2B2人力资源管理B3文秘与档案管理B4事务管理B5会计B6出纳4.4 生产部岗位定员人数4.4.1 生产部岗位定员人数之和S按下式计算: S=∑Si (4.4.1)式中 Si——生产部岗位定员人数,按表4.4.1的规定确定。4.4.2 机组台数超过4台时,每增加一台机组可增加1~2名运行值班人员。4.4.3 渠首进水闸距电站较远,引水明渠较长的,根据需要,其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定员可适当增加1~2名。表4.4.1 生产部岗位定员人数表机构名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电站级别ⅠⅡⅢⅣ生产部C1主任或部门经理3~42~3 0~2 0~1  C2计划、统计及设备管理C3机械技术管理C4电气技术管理C5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C6安全监察C7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D1运行值长25~30 (12~15)20~25 (10~12)10~20 (8~10)7~14 (4~8)D2运行值班员D3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    注:表4.4.1中括号内人数为采用微机自动控制系统的岗位定员。5 农村水电站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5.1  一般规定5.1.1 本标准岗位任职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其它要求等。其中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如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敬业爱岗,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各负责岗位还应关心群众生活。 5.1.2  各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中对文化程度和技术职称的要求,Ⅰ级电站和新建电站要求达到,Ⅱ级电站应努力达到,Ⅲ级及以下电站可适当放宽。采用微机综合自动控制系统的农村水电站,其运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应适当提高。5.1.3 表3.2.1中,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负责电站引水进口至尾水出口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技术管理,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岗位负责电站引水进口至尾水出口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运行维护。5.4 生产部5.4.1 主任或部门经理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2) 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编制和实施年度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指导解决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的自动化水平和劳动效率;3) 负责技术考核及技术档案工作,健全和完善技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组织职工技术培训;4) 组织事故调查,事故技术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技术方案;5) 组织制定各项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6) 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掌握水电生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4)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4.2 计划、统计及设备管理岗位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统计、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2) 按照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季度、月生产计划和成本费用计划,及时做好平衡、协调工作;3) 负责收集、整理、汇编生产方面的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生产统计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4) 负责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的管理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3) 熟悉《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了解电站生产的基本知识;4) 熟悉设备及材料性能、质量标准,具有工程计划、统计、设备及合同管理能力。5.4.3 机械技术管理岗位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及起重设备的安装、调试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编制本单位机械专业运行、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2) 负责机械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检查分析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制定设备运行反事故措施、试验方案、特殊运行方式等。参与编制机械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3) 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电站设备运行水平;参与职工技术培训;4) 参与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处理技术报告;负责机械图纸、技术资料归档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水电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水电站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3) 熟悉机械设备原理、性能和电力生产运行技术;4) 熟悉水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运行和检修的规程、规范;5) 具有事故、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的能力。5.4.4 电气技术管理岗位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规程、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编制本单位电气专业运行、检修规程,并督促执行;2) 负责电气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电气设备运行参数、自动控制及保护装置整定、电气运行反事故措施及试验方案等。检查分析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掌握电气设备和系统运行状况;3) 负责制定经济运行方案,参与编制电气设备大、中、小修和更新改造计划;4) 负责电气设备、自动化装置和通讯设备技改的技术工作,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参与职工技术培训;5) 参与电气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负责电气图纸、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电气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水电站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3) 熟悉本电站的电气接线及设备原理、性能。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4) 熟悉《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检修及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5) 具有事故、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的能力。5.4.5 水工及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2) 负责编制发电水量优化调度方案,参与制定发电计划;3) 负责组织电站引水进口至尾水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运行、巡检维护和排沙等,参与编制大、中修及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4) 参与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事故调查,提出分析及处理的技术报告。2 任职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水利工程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3) 掌握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运行、检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4) 熟悉本单位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状况,具有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5.4.6 安全监察岗位1 主要职责: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 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3) 协助领导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监督消除事故隐患措施的实施;4) 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反事故演习;5) 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2 任职条件:1) 具有水电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3) 掌握水电站安装、运行和安全监测的基本知识;4) 熟悉电站各类设备的特点及运行状况;5) 有强烈的责任感,敢抓敢管;具有发现、判断、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5.4.7 信息自动化技术管理岗位1 主要职责:1) 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网络、通讯及自动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2) 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编制有关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3) 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处理的技术报告;4) 参与自动化系统及通信设施、设备的技改工作,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3) 掌握计算机、自动化、通信的基本理论和电力生产的基本知识;4) 具有对计算机、自动化、通信设备缺陷及常见故障进行分析和处理的能力。5.4.8 运行值长岗位1 主要职责:1) 负责执行电力调度命令,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维护;2) 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认真核对和填写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3) 负责签发操作票,指挥现场运行事故处理。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4) 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练兵、反事故演习等。2 任职条件: 1) 具有水电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2) 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在运行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掌握本单位电气一、二次系统,主机及附属设备等的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熟悉运行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具有指挥处理事故、故障的能力。5.4.9 运行值班员岗位1 主要职责:1) 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和表计监视,根据各仪表指(显)示,保持运行参数处于正常范围。并正确填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3) 认真填写操作票,正确进行操作和监护;4) 做好本职的设备维护工作。协助值长处理事故,配合做好设备检修工作。2 任职条件: 1) 具有机电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2) 取得初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熟悉运行设备有关性能和参数,熟悉有关安全运行和操作规程;4) 具有对运行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的能力,能够发现和排除一般故障。5.4.10 水工及金属结构运行岗位1 主要职责:1) 负责电站引水进口至尾水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的巡视、监测、维护和操作,保证其安全运行;2) 执行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设备等水工设施、设备的运行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水工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3) 按规定正确抄写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4) 配合做好检修的有关工作。2 任职条件:1) 具有水利类技校或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2) 取得初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熟悉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运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行和操作规程;4) 具有水工建筑物、闸门及启闭设备等水工设施、设备监控、巡检和操作能力。能够发现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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