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根据运行情况,政府再返还补贴
5月23日,四部委发布《关于报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闲置车辆情况的通知》。这份通知,对已认定为闲置情形的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从而根据是否实际运行的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助清算。即是说,披露的51654台闲置车辆,如果能实现实际运行,则可以拿到全部的或者剩余的50%的补贴。
此时补贴已由政府收回,但闲置车辆一旦被证实已经投入运行,企业依旧可以获得原来的补贴。最终鼓励闲置车辆在终端实现实际运行。
上图为涉闲置车辆部分补贴资金流向图
对闲置车辆不一棒子打死,说明国家意在打击骗补的行为,而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方针没有变。只是进一步完善了补贴政策,使政策得到更灵活地执行。
打击骗补从源头入手
此次清查闲置车辆,既是在处理遗留问题,也是在为新政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回首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变化,可知是经历了一个由“售前补贴”转变为“事后清算、先查后补”的调整过程。
最初模式,按季预拨
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遵循“按季度预拨”的政策,每季度末依据上一季度的销售情况预拨补助资金。同时乘用车以续驶里程、商用车以车身长度为衡量补贴的标准。此时标准太过粗放,大量骗补行为也随之产生。
据记者了解,在2015年时,只要企业预先上报新能源车产销计划,就能先得到70%补贴,年底再根据实际销量多退少补。中央如此大的推广力度,对投机者而言,无论明修栈道,还是暗度陈仓,可操作的空间都很大。
这种补贴预支的宽松模式导致大量企业试图“钻空子”。引发社会舆论对新能源汽车骗补的热议。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