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期、过渡期
2016年是酝酿新政的重要年份。在这一年,四部委多次与企业碰头,商议如何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并最终确立了“先查后补”的思路。
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一经发现骗补行为,就暂停新能源补贴的发放,一些企业因为包括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示不符、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四种骗补行为不仅拿不到补贴,且面临巨额罚款。
补贴发放变成按年预拨。此外,开始实施的补贴退坡政策。乘用车以续驶里程和最高时速为主要指标,商用车改变了此前单纯以长度作为标准的补贴方法,增加了对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的考核。
另一方面,政府释放明显信号,加快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
2016年年底,有企业称,四部委将在补贴申请流程上作出调整。企业先行销售,电车上牌后,还要将运营数据上报,然后再根据上报数据核对,核查无误再发放补贴。
“售前预支”改为“售后清算、先查后补”
2017年开始,财政补贴政策进行重大完善,提高技术门槛,鼓励技术进步,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同时,明确地方主体责任,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动力电池新国标等,以期提高推荐目录门槛。
除此之外,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尤其重视车辆的实际运行情况。将实际运行里程作为重要的补贴参考标准,车企的骗补行为无所遁形。
一言以蔽之,从最初的事前补贴逐渐转变为事后清算,运行情况被视为重要的参考,这一转变给车企带来了资金上的压力,但也促使车企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
补贴资金的拨付方式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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