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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解禁 6月1日起承认低速电动汽车合法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3 17:02:4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2289


关于低速电动汽车(又称微型电动汽车,或电动四轮车)的好消息最近频频来袭,5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电动车商会获悉,6月1日起,鹤壁市将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至此,全省将有9个省辖市可行驶电动汽车;而此前的4月28日,记者曾报道,国家标准委正在官网上对低速电动汽车的国家标准出台公开征求意见。

看来,河南离全面解禁低速电动汽车又近了一步。

6月1日起,鹤壁市将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

“鹤壁也要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了,6月1日起执行。”5月3日,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副会长袁自良称,他刚刚从某品牌电动汽车的经销商处获悉,《鹤壁市区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已在2016年3月23日举行的鹤壁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该办法将对电动四轮车进行集中管理。 随后,记者登录鹤壁市政府官方网站,发现其在4月19日贴出一篇通稿:《鹤壁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新闻通气会通稿》。通稿称,上述管理办法将自2016年6月1日零时起施行。此事一旦成行,河南省内将有9个省辖市可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此前自2015年11月1日起,许昌、洛阳、商丘、济源、信阳、焦作、驻马店、开封8个省辖市都已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相信低速电动汽车的身份合法化马上就会到来!

具体:统一上牌,开车上路得有驾照   

如果允许上牌了,那么上什么样的牌子,和机动车一样吗?需要驾照吗?是不是全市都可行驶,有没有限行区域?   

记者查阅《鹤壁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把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梳理如下:

上牌。鹤壁市区内的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实行标识化管理,安装统一编号的标识牌,领取登记证后,方可在鹤壁市区道路上按照相关规定行驶。登记证不得转借、转让;车辆毁损、报废的,登记证和标识牌应上缴,不得挪作其他电动四轮车上使用。登记证和标识牌由鹤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驾照。凡驾驶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必须持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当持准驾车型为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电动四轮车应当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车道行驶。

限行。从2016年6月1日零时起,鹤壁市淇水大道以北、107国道以东、渤海路以南、泰山路以西。涉及到淇滨区、开发区、示范区三个区,在此范围内的有长期户口的居民,作为代步工具可以办理电动四轮车辆牌证,办理有电动四轮车牌证的车辆可以在以上范围内通行。

销售。城区道路路口及人行道上严禁违规停放沿街售卖的电动四轮车;严禁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店外经营的违法占道、违法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电动四轮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随意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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