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动力电池编码备案
白名单第九条:动力蓄电池相关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编码备案。
动力电池回收亟待解决,而对产品进行编码备案则能更好地进行动力电池回收工作。为推动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2018年2月1日,中机中心已经发布了“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
不限制企业产能
《规范条件》第八条: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
白名单对此则没有限制。
研发人员数量要求更高
规范条件第十四条: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
白名单中相应的数据为: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 15%或总数不得少于 150 人。
白名单对研发人员的数量要求提升。
质量认证标准提升
《规范条件》第十八条:企业应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而白名单要求企业应通过 IATF16949 质量体系认证。相对于TS16949质量认证体系,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更高。
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动力电池非常重要,发展难度也更大。而且在动力电池行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行业企业自律性差,恶性竞争,企业盈利困难,技术进步缓慢。此次发布的白名单,对比之前的《规范条件》,更具有针对性,进一步推动电池行业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