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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隆新能源再发文“回怼”魏银仓:想绑架董小姐的知名度、给她泼脏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7 12:26:34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35


银隆集团创始人魏银仓和董明珠之间的矛盾再度升级。11月15日,银隆新能源针对昨日银隆集团发布的“致珠海银隆新能源股东函”做出回应,称董明珠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函件“想绑架董小姐的知名度、给她泼脏水”,并称魏银仓在北京相关法院起诉董明珠系“信口开河”,银隆新能源不是魏银仓的公司,而是所有股东的公司。

11月13日上午,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魏银仓、原总裁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超过10亿元。魏银仓随后回应称:“用我的公司告我,你觉得真实吗?”随后有媒体发布“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致珠海银隆新能源股东函”(以下简称银隆集团致股东函),文中称“大股东(魏银仓)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并接受的事实,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实在用心恶毒,手段恶劣,大股东对此非常愤慨”。

天眼查显示,银隆集团持有银隆新能源25.99%股份,为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银隆集团由魏银仓100%持股。董明珠持有银隆新能源17.46%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银隆新能源称,银隆新能源不是魏银仓的公司,而是所有股东的公司,股东针对其“侵占的十几个亿”有权利起诉他;而针对魏银仓称在北京相关法院起诉董明珠,公司称由于魏银仓和董明珠并无北京户口,由于司法管辖权的界定魏银仓无法在京起诉董明珠,称其是“习惯性信口开河”。

银隆新能源在最新发文中回应称,银隆集团指责“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利用公司名义向大股东发函”,但真实情况是,公司根据9月6日关于大股东侵占案件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精神,10月10日关于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大股东侵占的专题监事会决议精神,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后,按照公司内部制度,通过向全体股东发函履行通报的义务。

此外,银隆新能源否认董明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和孙国华持有公司35%股权,魏银仓、孙国华、魏银仓之侄魏国华三人在董事会中占三席;而董明珠持有公司17%股权,在董事会中占一席。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想绑架董小姐的知名度、给她泼脏水”。

针对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提到的“大股东为公司负债经营是全体股东明知且接受的事实”,银隆新能源回应,魏银仓在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并未正面回应此次事件的核心矛盾,即大股东因涉嫌侵占十几亿元被民事立案和刑事调查,并称没有股东知晓并接受其侵占公司巨额财产。

针对银隆集团致股东函中称“个别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实在用心恶毒,手段恶劣,大股东对此非常愤慨”,银隆新能源回应,公司起诉是为了挽回大股东通过不法手段侵占的公司巨额利益,大股东把公司对其的起诉处心积虑描绘成董小姐的发难,无非还是为了抹黑名人。

 
关键词: 大股东 股东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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