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下行为: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
通知提到,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派出机构可在银保监会内网“部室导航-财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专栏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相关材料。各派出机构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后,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对于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通知还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数据至车险信息平台。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出现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