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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起,徐州实施中型货车城市道路通行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5 23:00:52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37
核心提示:2024年03月15日关于3月14日起,徐州实施中型货车城市道路通行新规!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APP获悉,3月13日,徐州交警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根据通告,允许燃油(气)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办理通行手续后在淮海路(二环


电车资源APP获悉,3月13日,徐州交警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根据通告,允许燃油(气)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办理通行手续后在淮海路(二环西路至复兴路)、湖北路、湖东路、湖南路、湖西路、泰山路(云东二道街至三环南路)、和平大桥、云龙山隧道、韩山隧道、昆仑大道(迎宾大道至新元大道)、汉源大道(迎宾大道至昆仑大道)、新元大道(汉源大道至彭祖大道)通行;允许悬挂新能源号牌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市区所有道路(高架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行除外)通行,无需办理通行手续。

允许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及全封闭货车在贾汪X251(徐贾快速通道)、泉城路(G310至鹏程大道,G206至宏安路)、新安路(新元大道至丽水路【规划】)和故黄河南岸旅游路(丽水路【规划】至铜山区309县道)通行。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1、允许燃油(气)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办理通行手续后在淮海路(二环西路至复兴路)、湖北路、湖东路、湖南路、湖西路、泰山路(云东二道街至三环南路)、和平大桥、云龙山隧道、韩山隧道、昆仑大道(迎宾大道至新元大道)、汉源大道(迎宾大道至昆仑大道)、新元大道(汉源大道至彭祖大道)通行;允许悬挂新能源号牌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市区所有道路(高架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行除外)通行,无需办理通行手续。

2、允许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及全封闭货车在贾汪X251(徐贾快速通道)、泉城路(G310至鹏程大道,G206至宏安路)、新安路(新元大道至丽水路【规划】)和故黄河南岸旅游路(丽水路【规划】至铜山区309县道)通行。

3、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是指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不含危险物品运输车)。

4、因大气管控、道路施工等采取临时性交通限制的,从其规定。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4日施行。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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