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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底新能源车骗补:近1/3资金被套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3 08:00:31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25


  1月2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宣布启动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4月,国务院办公厅组建督察小组,骗补调查升级。新能源汽车骗补首次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重要议题。

  上半年,国家层面先后组织了三次调查。

  期间,据陆媒报道,比亚迪汽车南京尚迪店总经理刘某自缢身亡,传闻该经理留下遗书称自杀与新能源骗补有关。苏州金龙总经理吴某去世,同样有消息传出其为跳楼自杀,可能是骗补调查压力所致。

  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在西安举行。出席者为来自国务院以及央行、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资委等10部委官员,28个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省市区官员,以及主要新能源车企高层代表。

  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宣读了督察报告的主要内容。报告首次承认,的确存在骗补和违规谋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车辆未达到推广标准甚至未生产,违规取得牌照骗取补贴;二是车辆符合规定,不过卖给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未达到补贴条件提前谋取补贴;三是车辆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补贴后大量闲置。

  根据财政部通报,对5个典型企业的处理方式包括:取消其中央财政补贴资格,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处理有“避重就轻”之嫌。事实上,该骗补调查报告完成后,由于牵涉多方利益,迟迟未能公布。

  某些地方政府及公交公司为完成计划及尽快将补贴指标上报,不惜使用“违规”手段进行“推广应用”,而这些数字根本就没有应用或者应用数目根本达不到上报数量。

  地方政府、应用单位、整车厂三者在补贴支付环节处于三角关系,无论是应用单位使用数量申报、车企补贴申请、财政部补贴发放,地方政府均处于核心地位。

  补贴制度应如何改进

  “必须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而不是简单处理几个企业就了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副部长石耀东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这次事件显然暴露出监管漏洞。政策实施过程,政府往往关注前置性的准入审批等,但事中、事后监管缺乏。“不能拨下钱就完事了。”

  据悉,车体长度6-8米是新能源汽车骗补重灾区。2013-2015年度,中国对于该领域公交客车推广并没有设立严格的车辆参数,也就是车辆实际续航里程。符合6-8米范围的新能源客车,只要安装电池,均可享受国家与地方政府各30万元的补贴。

  石耀东建议,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车辆生产、交付、使用和补贴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并接受全社会监督。“补贴资金来自纳税人,必须受到纳税人的监督。”

  工信部部长苗圩对于新能源汽车骗补的问题则表示,骗补的钱一定要扣回来!

  这显然将对行业形成极大震慑。不过,考虑到骗补的普遍性,追讨可能是一项政策成本高的行政行为,“追回的补贴可能都没有打击骗补的成本高。不过打击骗补可以给执法部门带来就业机会。”冯立果说,亡羊补牢可能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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