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重庆在全市推进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推广应用
重庆在全市推进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推广应用12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6—2028年)》,其中提到到2026年,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
12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6—2028年)》,其中提到到2026年,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依托成渝干线通道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网络建设,建成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2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500辆以上,重点支撑干线物流场景高效补能需求。
到2028年,全面拓展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围绕干线物流、短途驳载、港航集疏运等多元运输场景,建成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10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1500辆以上,构建电动超充重型货车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公路货运物流体系全链条、规模化电动转型。
在科学规划布局、打造应用场景、优化建设时序、全面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加快先进技术应用、强化电网支撑保障、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等重点任务方面采取措施。
原文如下:
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2026—2028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250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干线物流、短途驳载、港航集疏运等核心场景,加快构建完善高效的补能网络,实现补能、车型与物流供应链协同降本,有力支撑电动超充重型货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依托成渝干线通道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网络建设,建成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2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500辆以上,重点支撑干线物流场景高效补能需求。
到2028年,全面拓展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围绕干线物流、短途驳载、港航集疏运等多元运输场景,建成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10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1500辆以上,构建电动超充重型货车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公路货运物流体系全链条、规模化电动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以稳定的货物运输路线为基础,统筹考虑交通、物流、电力等设施规划,并结合交通网络、货运流量、运输路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推广、站点服务半径等因素,围绕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道沿线以及港口码头、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市政建设等重点场景,以稳定的货物运输路线为基础,研究编制《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布局,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电动超充重型货车超充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国网重庆电力)
(二)打造应用场景
依托成渝、渝黔、渝湘等重要城际物流干线,优先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布局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超充走廊建设,支撑中长途城际干线及国际物流运输的电动化转型;围绕城区短途驳载需求,在综合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加密布设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推动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冷链物流、环卫车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等高频高负荷运输场景的规模化应用;聚焦长江上游重要港口枢纽,以果园港、万州新田港、涪陵龙头港等重点港区为核心,协同推进“千里轻舟”航运示范工程,助力港航集疏运绿色低碳转型,科学布局港区进出通道、物流堆场及铁路专用线建设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持续拓展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邮政快递等领域推广应用,全面提升交通物流领域清洁能源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邮政管理局,有关企业)
(三)优化建设时序
结合车辆推广、土地资源、电力保障等因素,优化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时序。布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干线公路物流通道,先行贯通渝蓉高速超充走廊,提高果园港、珞璜港、万州新田港、涪陵龙头港等年货运吞吐量超百万吨的港口码头电动超充重型货车补能服务效率,完善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团结村、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等百万吨级物流园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保障干线与集散运输补能需求。持续推进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网络布局,形成多点联动、协同高效的物流运输补能体系,助力区域交通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企业)
(四)全面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
推动绿色物流运输体系建设,支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公路干线物流、短途驳载、港航集疏运等场景的推广应用,提高物流效率。开展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鼓励物流运输企业、个体运输从业者、物流园区等用户群体新购、更新置换电动超充重型货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充维外包等相结合的模式,联合物流运输企业为购买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定制化金融方案等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委、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有关企业)
(五)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支持整车企业研发具备大功率充电功能的电动重型货车,推动高倍率动力电池、大功率充电技术在重型货车上装车应用。支持建设整车充电功率大于1MW的液冷大功率充电设施。研究制定《电动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技术规范》,明确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要求,规范设备配置,确保长期稳定运行。鼓励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融合光伏、储能、V2G等新技术新模式,积极参与车网互动,支持通过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与市场化交易,推动电动超充重型货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在绿电消纳、削峰填谷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六)强化电网支撑保障
持续推动配电网规划与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的协同衔接,坚持适度超前建设配套电力设施,全力满足电动超充重型货车高负荷、连续性用电需求。加快配套电网建设,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服务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代智慧配电网建设,全面提高电网配电自动化率,拓展电力负荷全面感知能力,切实保障电网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国网重庆电力、三峡水利集团)
(七)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推动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全量接入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技术,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支撑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一张网”建设。统一使用“重庆捷充”公共标识,提升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高运营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有关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工作机制。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统筹下,建立市电动重卡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强化调度协调与信息报送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关键环节实施,确保建设任务高效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计针对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融资租赁或分期贷款方案,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电动重型货车保险政策,降低投保成本。
(三)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全面的宣传推广计划,通过不同宣传渠道向社会普及“重庆捷充”公共品牌以及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的特点与优势。支持举办电动重卡超充生态大会、车网互动融合发展论坛等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形成有利于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车网互动融合发展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电动超充重型货车超充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压实建设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规划建设管控、安全运营维护管理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选址、设计、建设和消防设施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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