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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宣判被判死缓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26-09-28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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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宣判被判死缓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一案,被告人徐和谊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

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一案,被告人徐和谊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和谊在担任北汽集团重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相关企业经营、项目合作、人事任免、资源调配等事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企业合作、项目落地、职务晋升、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此外,徐和谊为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所得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实施洗钱行为,依法构成洗钱罪,应当依法数罪并罚、从严惩处。

依据审理结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和谊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通报,本案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予以追缴,相关违法所得将全部上缴国库。庭审及宣判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全程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案件审判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量刑依法依规。

作为执掌北汽集团近十四年的国企主要负责人,徐和谊背弃国企管理人员职责底线,无视党纪国法,利用国企资源大肆敛财,同时通过洗钱手段规避监管、隐匿非法所得,严重侵害国有资产安全,破坏国企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职人员公信力,违纪违法情节极其恶劣。

此次一审宣判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严厉惩治国企领域腐败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对于手握公共资源、掌握国企管理权的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任职时间长短,只要触犯法律、肆意贪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司法机关将持续聚焦国企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严厉打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洗钱隐匿等关联违法犯罪,筑牢国有资产安全司法防线。

据悉,本次宣判为一审判决,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复核、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