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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15:00:10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86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在海口规划网站公示,详情如下:

《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17年7月7日至8月5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规划局市政规划技术审查处,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52房,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87,联系人:陈学勤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7月7日

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概要

一、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指导和规范海口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城市雨水径流源头控制和城市降雨面源污染控制,合理确定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指标,因地制宜的进行“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及规定,特编制《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二、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与海口市总体规划主城区范围相一致,总面积为562.4 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09平方公里。

本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至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年限为2020年。

三、 规划主要内容

(1) 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及主要指标

规划坚持“生态引领规划、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灰色与绿色基础设施相统筹”的原则,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路线。通过蓝绿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整治、管网系统完善、面源径流污染与合流制污染控制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内涝、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实现生态文明理念在城市、人、水层面的协同落实。

到2020年,建成区不小于20%(不小于42平方公里)的城市硬化面积建成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到2030年,建成区不小于80%(不小于168平方公里)的城市硬化面积建成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

海口市共划分12个大排水流域分区,33个管理单元进行指标分解及规划管控。

(2) 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海口市海绵城市构建“一江穿城,两区为翼,双廊呼应,河脉交织,多核点缀”的海绵空间格局,保护及修复海口市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本底及水生态敏感区域。


图1 海口市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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