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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发布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0 09:52:15   浏览次数:116


水处理网讯: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本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有关要求,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按照“生态优先、源头减量,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疏堵结合,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总体工作目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确保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8%、15%;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参与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达到全覆盖,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5%。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推动农业污染防治、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四方面近20项具体任务。提出了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属地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完善经济政策、加强村民参与、培育市场主体等六方面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组织落实,加强统筹调度,严格督察考核,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本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 农业 农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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