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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多个报告表复核发现问题 一年内不受理环评机构及工程师审批申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6 09:07:36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2019年08月16日关于肇庆|多个报告表复核发现问题 一年内不受理环评机构及工程师审批申请的最新消息:固废网讯: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2019年上半年审查有关问题的通报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及人员:为贯彻落实“放管服”


固废网讯: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2019年上半年审查有关问题的通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经复核,发现多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水系调查不清、危险废物种类不全、评价标准错误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相关要求,结合2019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现对相应的主持编制机构及编制主持人予以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理意见

鉴于我局2018年4月2日起对该公司进行限期一年整改的处理,截止目前,整改时限已过,但该公司仍没有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另外,抽查到该公司主持编制的《四会市鑫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水系调查不清”等问题,决定对该公司延期整改一年,从即日起一年内,肇庆市范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同时,对主持编制《四会市鑫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董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的处理意见

一是租借资质。经查,肇庆市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要区家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肇庆联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高要区南岸碧水源环保信息咨询服务部、肇庆睿华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环保咨询公司,共同使用“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资质。

二是编制质量差。以上环保咨询公司报批的环评文件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完全、源强分析核算错误、环境标准适用错误、标准执行错误”等问题。

三是冒用签名。

以上环保咨询公司报批的环评文件皆为“谭艳来”注册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但从谭艳来本人现场签名笔迹来看,与环评报告编制人员名单表中的笔迹不一致。根据以上原因,决定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谭艳来”注册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一年。从即日起一年内,肇庆全市范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不再受理谭艳来注册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对“肇庆市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要区家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肇庆联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高要区南岸碧水源环保信息咨询服务部、肇庆睿华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三、其他处理意见见附件。

四、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整改期间肇庆市范围内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注册环评工程师,整改期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规章正式印发以后再发现该类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上述机构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负责审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相关问题应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后续监管,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2019年上半年环评文件问题及处理意见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2019年上半年环评文件问题及处理意见


原标题: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2019年上半年审查有关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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